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2023年度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发布2023年度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报告及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3年浙江高院印发《“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指标体系(试行)》,共设置质量、数量、效率、效果、协联、创新等6项一级指标,包括破产案件受理、审理、结案全流程的各项数据以及执转破、惩戒逃废债、府院联动、数字化等重点工作在内的31项二级指标,全面激发破产审判工作内生动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今年1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浙江高院的积极推动下,《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资产处置、风险防范、职工和债权人权益保护等问题”。同时,《条例》将与破产审判密切相关的信用修复、市场主体注销等配套制度纳入其中,提升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运行的法律层级。全省法院秉持“破产配套制度的完善与破产法的完善同样重要”这一基本判断,通过积极、高效的府院联动实现涉税事务办理等破产配套制度的落地和运行。

据悉,近年来,浙江法院持续推动破产数字化改革,推动实现破产案件审理的制度重塑和流程再造。“破产智审”平台作为全省法院破产数字化的基础性、全局性平台,2023年新收破产案件应用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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