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4〕5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财政局:

依据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6142元,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3年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4918元,农垦企业及职工缴费基数核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407/t20240701_8928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