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企业的首要任务:凝聚人心,激发员工创新活力

科技和创新,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两大驱动力。科技和创新,依靠的是人才凝聚力、创造力、创新活力。

科技企业,要想取得成功,并始终保持市场竞争力,首要任务是将企业打造成为“充满创新动力活力”的现代企业。

打造“充满创新活力企业”的最佳路径,是构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核心治理制度——员工股权激励。

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探索,股权激励已成为现代企业治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上市企业,还是非上市企业,无论国企,还是民企,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来激发员工奋斗活力、创新活力,解决企业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企业摆脱困境、走向成功的必然选择。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其中第五条提出完善股权激励制度。要求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捆绑,完善股权激励实施程序。可以预判,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更加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的力度会更大。

2、华为成功的启示:凝聚人心,就能实现梦想

就民企和非上市企业来说,股权激励最成功的企业,无疑是华为。在30余年的艰苦卓绝的发展历程中,华为先后实施了内部股、虚拟股票期权、虚拟受限股、退休保留股票、饱和配股、奖励配股、时间单元计划(TUP)、ESOP1等员工股权激励制度和计划,形成奋斗者企业文化,依靠员工的信心、奋斗和众志成城,在不断的创新中,让华为渡过一次次危机与劫难,构筑成了华为成功的牢固基因。

华为的成功,为非上市企业提供了一条新发展路径:

以奋斗者为本,长期实施、持续改进优化以共享共担为原则的奋斗者股权激励制度,筑牢企业奋斗文化、创新文化,形成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实现企业创新发展的良性治理机制。

华为的成功经验,为科技企业提供了鲜活证实,竖起了伟大旗帜:

“凝聚人心,就能实现梦想”。

3、科技企业开启人才“股励”探索

近年来,众多科技企业,以华为为标杆,纷纷启动实施股权激励,促进企业良性治理的探索。本文以笔者参与推动的医用新材料领域的一家民营高科技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成功案例为参照,探讨科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实操性问题。

一、企业家的困惑与迷茫

这家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案例公司”)设立于2005年,从事医用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出口业务。创始人Match,系某重点大学教授、博导,新材料领域的著名专家。

自初创起经过十年发展,公司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管理团队和科研技术人才,公司产品在医用材料市场有了一定影响力,2016年成功挂牌新三板。

但同时,因初创企业管理经验不足,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逐渐显露出来,遭遇发展瓶颈:

•创始股东之间关系不和,内斗不断,致公司决策困难;

•高管与核心员工信心、活力不足,缺乏创新热情;

•员工凝聚力不足,关键岗位人员跳槽频繁;

•创新项目资金不足,未能形成经济效益;

•股权结构不合理,部分创始股东持股平台的实控人和合伙份额掌握在他人手里;

•效益不稳,呈下滑趋势;

•为降低成本,2018年公司从新三板摘牌。

此时,对公司的未来和方向,创始人Match深感困惑和迷茫。为让公司走出眼前困境,他怀着希望前来律所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二、与企业家的深入交流

我们认真听取了Match对公司的情况介绍,对公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了初步了解;向Match谈了我们对问题的分析和看法,并针对核心问题初步提出解决的基本思路。

我们认为,首要问题是要下决心对公司内部管理进行变革,对症下药,解决股东内部纷争和管理团队核心员工信心缺失、动力不足的问题。

这两大核心问题得到解决了,股东之间和谐稳定,团队和核心员工的活力调动起来,管理、研发、创新、效益自然会跟上来。企业走上良性运作后,也会吸引投资人进来,资金紧缺也就解决了。反之,如该两大问题不解决,公司只会处在下坡路上。

解决股东纷争,需要进行股权重组,改进公司及持股平台的持股结构;解决团队与员工信心动力不足,需要运用股权激励工具对实施长期激励,形成公司良性治理机制与制度,让企业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我们的分析直接打动了Match,对我们的建议高度认同,当场决定委托我们提供股改专项法律服务。随后几天,律师团队紧锣密鼓,拟定出具体详实的服务计划,双方在相互信任基础上对股权重组和员工股权激励服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正式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律师进场开展尽职调查。

三、当务之急:股权重组

1、股权现状

2018年时,案例公司股东5人,Match持股50%、杜某靖持股20%、有限合伙(持股平台)持股20%、另两个股东合计持股10%。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为杜某,持合伙份额10%;有限合伙人(LP)为Match,持合伙份额90%,其中部分为代持。

Match和杜某两大股东在经营理念上有较大差异。Match富有开拓精神,希望企业做强做大,走上市之路。杜某,则是小富即安,企业效益过得去就行,不想冒太大的风险,认为Match的想法离现实太远,甚至还对Match的能力和品格存疑。

由于杜某的阻碍,Match的许多想法都难以通过,两人的矛盾、隔阂加大,争执不断。公司的重大事项不能形成有效决议。如这样僵持下去,不仅公司难摆脱困境,股东之间也可能陷入长期的诉讼纠纷之中。

解决股东纷争,是当务之急

2、纠纷化解

公司股东纷争,究其根源系因公司初始的股权结构有一定缺陷。Match作为首席创始人和公司董事长,没有掌握绝对控股权。杜某个人直接持股加上以普通合伙人身份控制有限合伙(持股平台)持有的股权,合计40%,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这是杜某与Match抗衡的最大筹码。

合伙如婚姻,相处须融洽。双方的关系已不可调和,改变现有股权结构是唯一出路。进行股权整改和重组,排除不和谐的股东关系,掌握公司及持股平台控制权,才能为下一步实施员工激励奠定基础。

基于对杜某安于现状、缺乏进取之心的个性认识,我们提出一个大胆设想:Match找杜某谈判,劝其退股,退出的方式是股权收购或者减资。

Match深思后,决定先约谈杜某,试探一下其态度。当然,两人见面少不了又一次冷言冷语的争执。争执中,Match提到“不行大家就散伙吧,但公司保留,我们两人一人退出。你先考虑一下吧。”谈话自然不欢而散。过了几天,Match主动电话联系杜某,杜某表示“散伙就散伙吧,我累了,也不想干了”。Match随水推舟:“那行,你的股权和合伙份额都转给我或者我指定的人,我按公司净资产公平价格支付对价”。杜某表示:“只能这样处理了,希望你能信守承诺、尽快办理”。感觉比Match还着急。

接下来,Match与杜某就股权转让和合伙份额转让的核心问题,包括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多次讨价还价和谈判。签订转让协议后,双方按约履行,过程还算顺利。

此时,会有人质疑,如果杜某不接受退出,事情就不会这么顺利。确实如此。若如此,那就不得不寻求漫长的公司解散诉讼之路或者另开炉灶,过程曲折复杂,甚至承受更大损失、付出更多资金和时间成本。

这是因当初合伙人选择不当、股权结构缺陷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不得不说,这也是中小企业较为普遍的问题。这对创业者、投资人来说,是非常值得警醒的。

3、掌控公司

Match还算幸运,杜某接受和解,避免了更大更漫长的纠纷。杜某退出后,Match持公司70%股权,原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由其指定的人担任。这样,Match掌控了公司控制权,可以大刀阔斧实施自己的宏图计划了

4、搭建持股平台

为便于后续公司融资和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我们提议Match将自己所持股份进行拆分,做法是先设立两个有限合伙持股平台,由其担任普通合伙人,再将其所持的一定比例公司股份,以转让方式平移到两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名下。后续可直接利用有限合伙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至此,基本完成股权重组。

股东内耗硬伤化解后,接下来就要着手解决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激励的问题了。

四、确定核心团队“股励”方案

1、如何选择激励方案?

企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如何选择合适的激励方案,什么样的激励方案最为有效?

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因有明确的法律规则,Match是有所了解的,但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怎么做,就很迷惑了,也去问过同行或朋友是如何操作的,发现他们多是网上看看相关视频或者听听讲座后自己摸索着做的,结果怎么样,他们心里也没底。他们也知道华为实施股权激励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因华为的激励方案具有不可复制性,不敢效法华为的做法。

Match毕竟是专家型的企业家,清醒地认识到,股权激励涉及民商法、财税管理等很多专业性问题,没有专业人员参与激励方案的设计、实施,不仅较难成功,甚至会造成更多的矛盾、混乱等负面效果。

事实上,很多企业也做了股权激励,效果都不理想,甚至做成了一场闹剧,因为他们做的并非真激励,甚至在激励协议里挖了坑、埋了雷,限制有余,激励不足,激励对象很难获得实际利益,其结果可想而知。

Match对我们在股权法律服务领域的业务是有所了解的,较为认可我们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我们感谢Match的信任和认可,也投入极大的热情来展示专业能力,以期不负重托。

2、确定“受限股+超额利润分配”激励模式

本案例公司是技术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以研发为主导的高科技企业,员工知识的价值和贡献,对公司发展和价值创造意义重大。

通过对公司管理团队、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访谈,我们了解到团队成员和核心员工的心声和愿望。多数人希望老板能展示诚意和胸怀,更多分享企业发展成果,愿与老板并肩奋斗把企业做好。

股权激励,顾名思义,就是以股激励,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能以股东身份分享公司发展利益,从而将员工与老板、投资人及公司的利益紧紧捆绑一起,激励员工与老板肩并肩、共进退,把企业做强做大、创造更多的财富与价值。

企业老板和投资人,为了企业长期稳健发展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都懂得“舍”与“得”关系,让与分享利益,才会获得更大利益。

所以,激励方案的设计,要以能够真正起到“股”动人心、更好地实现利益捆绑的激励效果为目标导向。这是股权激励能否成功的最重要的关口。

为达到“股”动人心的激励效果,激励方案既要照顾到激励对象的短期利益,也要照顾到中期利益、长期利益,要把短期利益与中长期利益衔接起来,把约束限制与利益获得结合起来。

根据案例公司当时的发展状况、团队成员和核心员工的诉求与愿望,结合实务经验,为此,我们提出了“受限股+超额利润分配”的个性化激励模式,作为公司股权激励的总思路。

什么是受限股激励?

受限股激励:即限制性股权激励,就是对符合激励条件的人员,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享有股东分红权、股权增值权、股东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同时持股员工及享受的股东权益按照约定受到限制,比如业绩考核、锁定期限、离职回购、竞业禁止、不得转让和质押等方面的限制。

什么是超额利润?

超额利润:指企业在年度预期目标利润基础上,年度实际利润中超出目标利润的部分

超额利润分配:公司按照分配规则提取一定比例的超额利润,分配给激励对象。

当公司实现年度预期利润目标,又有超额利润时,激励对象不仅能获得年度目标利润的分配,也会获得超额利润的分配。

“受限股+超额利润分享”模式的意义何在?

该模式,是以受限股激励为基础,将短期利益与中长期利益结合起来的一种激励模式。激励对象,短期内(以年度为单位)可以获得目标利润和超额利润收益,在中长期里,除了可以持续分享年度目标利润和超额利润收益,还能享受公司发展带来的股权增值收益。在此中模式激励下,授股股东在预期利润驱动下,定会心甘情愿奋力工作。

3、“受限股+超额利润分享”激励方案的内容

“受限股+超额利润分享”模式,是一个综合性方案,至少涵盖以下内容:

(1)激励目的;

(2)激励对象范围、条件;

(3)激励模式:受限股+超额利润分享

(4)持股方式: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持股平台)

(5)股权来源:创始股东/持股平台原有股权(份);或者定向增资

(6)激励股权总量;

(7)股权分配原则与标准;

(8)股权对价与支付方式;

(9)激励股权的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10)享受的权益:分红权、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知情权、转让权、请求回购权

(11)承担的义务:出资义务、勤勉尽职、竞业限制

(12)激励考核:公司业绩目标、个人业绩目标的设定、考核办法

(13)分红机制:目标利润分红机制;超额利润分配机制

(14)股权的管理与调整机制;

(15)股权的退出机制;

(16)激励计划的终止情形;

(17)争议的解决;

(18)激励方案实施流程、进度;

(19)所需法律文件、协议清单;

(20)激励方案的生效。

4、配套文件、协议

为配合激励方案的实施,需要设计、拟定一系列配套文件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办法;

(2)激励对象分红机制、激励股权利润分红测算表;

(3)激励股权认购书;

(4)激励对象承诺书;

(5)股权激励协议书;

(6)修订有限合伙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

(7)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入伙协议;

(8)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9)其他股权激励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协议。

5、方案的交付

当我们把装订成册的方案草案交付Match时,他的眼神闪亮起来了,方案内容如此详尽,感到惊讶。

我们就激励方案的设计初衷、目标取向、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方案的核心内容、难点,尤其是持股方式、股权来源、激励总量、股权配置方法、定价方法、权益内容、限制条件、考核机制、分红机制、调整机制、退出机制等,向Match及公司核心成员做了详细说明,一一解答了他们的疑问。之后,又做了多次修订和完善,力争做到完整、易懂、可操作。

五、激励方案的实施与推进

2018年底,案例公司专门设立了董事长牵头的股权激励领导小组,负责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与管理,包括方案的审定、业绩目标的制定、方案的实施、考核、评估、调整、纠纷处置等。

2019年初,公司开始实施激励方案。过程中,公司及律师相互配合,按以下工作内容,分步有序推进:

•《股权激励方案》、《激励股权分红机制》、《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办法》等重要文件,经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

•律师就激励方案及激励协议与激励对象进行沟通说明;就激励方案的实施对公司进行辅导工作。

•激励对象签订《激励股权认购书》、《参股承诺书》;

•公司、创始股东、合伙企业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激励对象与合伙企业创始合伙人签订《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与有限合伙企业登记在册的全体合伙人签订的《入伙协议》;

•激励对象签署《业绩考核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激励对象支付购股价款(或者合伙份额转让价款);

•为激励对象办理授予激励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将激励对象成为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对激励对象进行股东(合伙人)名册登记,对激励对象持股数量、授予时间、交款日期、分红情况、股权变化进行详细记录。

•激励对象年度业绩目标的制定及业绩考核;

•年度利润(目标利润、超额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及兑现;

•对激励对象、激励股权的管理及动态调整

六、两次股权激励:长效良性治理机制形成

股权激励是一劳永逸的事情,不要指望一两次的激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股权激励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持续性的动态过程。

公司通过激励方案后,应义无反顾地严格贯彻执行方案确立的规则,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持续优化、改进、完善和实施新的激励方案,确保实现员工激励良性治理。

激励期间,会发生因激励对象考核不合规/违约/辞职而提前退出的情况、或者公司因吸收外部投资而发生股权变动的情况、或者后续推行新的股权激励计划而引起的股权变动等,需要持续对激励人员及其股权进行考核、管理、动态调整。

1、首次激励的效果

案例公司自2019年1月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骨干10余人实施首次股权激励。有限合伙持股平台的合伙人以合伙份额转让方式,授予激励对象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每股股份对价按公司当时的每股净资产额确定。

经过股权重组和首次股权激励,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公司业务收益大增,技术难关有了很大突破。

次年,公司按约分配目标利润,并将超额利润的70%全部兑现给被激励人员。团队信心大增,干劲更高。

之后两年,公司发展更上层楼,并在2023年1月,实施了第二次股权激励。

2、二次激励

案例公司第二次股权激励范围:公司高管团队、核心骨干30余人。

二次激励的调整、变化:

•第二次激励的模式:仍为“受限股+超额利润分配”。

•激励股份来源:公司向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增发股份,激励对象通过认购增发股份对应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获授公司增发的股份。

•增发股份的票面金额是1元/股,每股发行价格按当年分配利润后的公司每股净资产额确定。

•增发股份股价支付完毕后,股份票面金额部分作为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超出票面金额的部分,记入公司资本金。相应地,有限合伙企业也以增资方式,办理出资额、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做好激励对象持股登记、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做好合伙人名册登记。

3、长效良性治理的实现

两次激励后,案例公司的管理团队更加稳定,中高层级别的员工凝聚力、战斗力更强了,公司长效良性治理的基础更加稳固了,也吸引了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加入。

2023年公司发展规模扩大,营业收入、盈利水平进一步增大增强。2022年、2023年案例公司先后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具投资潜力创业企业,被列入市重点培育创业企业库。

七、我们的结论:

案例公司的股权激励实践证实:做好员工“股励”,实现长效良性治理,是科技企业的必然选择。

那些尚未考虑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科技企业,不要再迟疑不决了,应该行动起来了。(转载自刘智律师公众号“股法汇”,如若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