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联合报”报道,台湾士林地方法院5月30日一审宣判,依照“拍摄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等罪,判处中国台湾艺人炎亚纶(本名吴秉孺)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缓刑3年,可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 缓刑期间保护管束,需履行调解内容,可上诉。 开庭时炎亚纶已和被害人达成和解,金额不便透露。
5月30日,炎亚纶耀乐官司一审宣判,台湾省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宣判炎亚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3年,可易科罚金。
据悉,炎亚纶去年遭耀乐曝持有两人的私密片,且并未经过他的同意拍摄,引起热议。炎亚纶被依制造、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两罪嫌起诉。此后,两人宣布调解成功,并于9日第四度开庭辩论终结后,今日上午11时,士林地方法院宣布判决结果。
炎亚纶,1985年11月20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中国台湾男歌手、演员。2004年进入演艺圈,2005年11月,出演科幻剧《终极一班》,同年12月,作为飞轮海组合成员,正式出道。曾活跃在《演员请就位》《天赐的声音》等大陆综艺节目中。
来源:都市现场、中新文娱、河南商报、新黄河
编辑:毕群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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