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全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南公路分局原局长、全南公路分中心原主任张万军涉嫌受贿罪一案。县纪委县监委、公路分中心、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单位100余名干部旁听庭审,共同接受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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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

2016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张万军利用担任会昌公路分局局长、全南公路分局局长、全南公路分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4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张万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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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法庭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并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张万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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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庭审直击灵魂、直达内心,“身边案”“剧中人”向参加旁听的百余名干部敲响了警钟,告诫大家要以案为鉴知敬畏,以人为镜正作风,用实际行动恪守政治纪律,做清廉务实、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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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