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的青羊区,有一个名叫谢某的男人,他的生活因多次触犯法律而变得黯淡无光。谢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他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再次走上了贩毒的道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早年的犯罪记录

2014年,谢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段刑期并没有让他彻底悔悟,刑满释放后的谢某并没有远离毒品的诱惑。

再次涉毒

2016年10月18日14时许,谢某在成都市青羊区文家场的一家宾馆内,以100元的价格贩卖一小包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净重0.59克)给卢某某。这一次,谢某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他被民警当场挡获,并于次日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刑事拘留。

11月1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谢某。这一切都表明,谢某再一次因贩毒行为落入法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庭审判

在法庭上,谢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请求从轻处罚。然而,法院认为谢某明知是毒品而仍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谢某在被判处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同类罪行,属于累犯和毒品再犯,理应从重处罚。

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准确,法院予以支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终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

  1. 被告人谢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 对本案中被公安机关扣押的毒品予以没收。

结局

谢某的故事是一个关于犯罪与惩罚的警示。他的再次犯罪不仅让自己陷入更深的法律困境,也对社会造成了危害。法律的严惩希望能够让谢某真正悔悟,远离毒品,重新走上正途。然而,他能否从中吸取教训,重新开始,依然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