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涵 通讯员 范洪艳 济南报道

7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山东工伤保险发展及特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情况。

我省于去年出台了推进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作为全国工伤康复重点联系城市,青岛市做了哪些探索,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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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俊介绍,工伤康复是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机能,重返社会和工作岗位的有效举措。青岛市作为我省最早开展工伤康复工作的城市,2007年开始进行试点,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制度、机制、服务和管理上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许多做法在全国、全省领先。

建立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机制。在工伤认定申报阶段,安排专人筛选出医疗救治期基本结束、具有康复价值的职工,引导进入工伤康复机构,通过流程调整,康复时间较之前平均提前56天,康复疗程平均缩短82天,康复有效率达到98%,康复治疗费降低33%。

创新工伤失能人员伤养服务。针对工伤失能人员(1至4级工伤职工)住院难、负担重等问题,立足补充工伤保险,引入商业保险,优选4家具备养老、工伤和医保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治疗、康复和养老照护服务,形成多方共赢的伤养服务共同体。目前,已签约服务368名工伤失能人员。

探索职业病医疗康复制度。加强与职业病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专门的职业病日间康复病房,将职业病患者纳入康复保障范围,康复治疗所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填补了职业病患者工伤康复制度的空白。

今年3月,青岛市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工伤康复重点联系城市。下一步,青岛市人社局将按照省里印发的《关于推进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我省工伤康复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重点聚焦四项工作。

探索构建多元工伤康复体系。完善医疗康复早期介入机制,建立 “先康复后鉴定”工作机制,推进住院康复向门诊康复、社区康复和居家康复延伸,逐步建立以住院康复为核心,门诊、社区、居家康复为补充的分级康复服务模式。

创新工伤康复扶持政策。拓宽工伤康复服务领域,落实工伤职工再就业优惠和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建立工伤康复人员再就业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就业、康复等资源与工伤职工共享。

推进工伤康复精细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特色医疗机构纳入工伤协议服务机构范围。建立第三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实施智能实时监控与复合支付结算相结合,推动工伤康复全过程监管。

探索组建“工伤康复联合体”。建立联动协同机制,加快工伤康复数字化转型,推动“互联网+”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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