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荔湾区橙子便利店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广州市荔湾区烟草专卖局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并处以违法销售总额780元的20%罚款,即人民币156元罚款。此外,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双喜(硬01)1条、中华(硬)1条、黄鹤楼(软蓝)1条公开销毁。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荔湾区橙子便利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构成了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广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粤烟法〔2023〕9号)附件1《广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第10点。

对于处罚结果,广州市荔湾区烟草专卖局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并处以公布的违法销售总额的20%的罚款,即156元,并对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公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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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