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源自东汉·张机(字仲景)所著《伤寒杂病论》。本书原文选自明 ·赵开美所刻《仲景全书·翻刻宋版伤寒论》。原文后的条文号码是后世医学家为方便学习,按照原书条文次序所加。本书共选原文 195 条,其中必须背诵的 110 条,必须熟读的 85 条。

所附方剂歌诀参考了《汤头歌诀》、《长沙方歌括》和一些《方剂学讲义》,为便于诵读,对某些语句作了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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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

太阳病变证——辨汗证先后(1)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提要】

论汗下先后的治疗原则。

【解析】

大凡外感病的审治,必先辨别表里。若是表证,当用汗法,使邪从汗解;若是阳明里实热证,当用清热泻实之法,使邪从内消;若表里同病者,里证不急不重,表证相对明显时,应先解表后治里,以上为常法。临床还有不能循常法的情况,或先里后表,或表里同治,称为变法,由表里证候的轻重缓急而定。“本发汗而复下之”,是表里同病时,里证不急不重,当循先表后里之常法,即所谓若先发汗,治不为逆”。若反其道而行之,用先里后表(先下后汗)的治法,则为逆治。“本先下之而反汗之”,是说表里同病时,若里证急重,则当先教其里,用先里后表的变法,即所谓“若先下之,治不为逆”。若反用先表后里(先汗后下)之法,则亦为逆治。

106条蓄血轻证兼表,里证较轻,则当“先解其外”,后治其里。若蓄血重证兼表如124条,“瘀热在里”,重而且急,则不待表解,而直用破血逐瘀攻里之法。此乃汗下先后运用之实例。

编辑:冉茂雅

一审:向 薇

二审:刘益玮

三审:唐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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