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动车普及率的提高,交通事故纠纷发生的也越来越多。事故发生后,部分受害人为避免麻烦,尽快拿到赔偿款,往往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网友咨询: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崔小雨律师解答:

若双方之间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双方之间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则该协议视为有效,则双方就不可以反悔。

若双方之间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存在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或存在诱骗欺诈等情况的,则该赔偿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受害人不知道其伤情后续发展情况下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此后伤情发展超出了常人所能预料的后果,受害人可以重大误解或缺乏判断能力导致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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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小雨律师补充: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崔小雨律师

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资深出庭律师,二十二年执业经验,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巧,擅长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和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现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建工委委员,鸡西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黑龙江恒宪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