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的消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提交的《华夏银行海口分行关于核准卢晓东任职资格的请示》已获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卢晓东已获准担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的行长职位。卢晓东应在决定作出后的三个月内上任,并向监管分局报告。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上任,这一批复将会失效,监管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