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二季度,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件。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稿:综合业务部

编辑:综合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