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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1202执916号

关于被执行人吴凡、张波、朱佳勇、陈志龙、冯璐、钱磊、罗燕、吴华贵、曾春凤刑事财产刑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0)苏1202刑初396号刑事判决书,现部分案款已执行到位。因被害人无法取得联系,本院无法及时退出相应款项。请相关被害人(名单附后)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内,至本院执行局或联系本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领取款项。逾期未领取,本院将依法予以上缴国库。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联 系 人:马 俊

联系电话:0523-86391587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附被害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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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泰兴市公安局资金返还公告

2024年38号

泰兴市公安局侦办的“2021.5.13”诈骗案(J3212837221051300002,系骗取中国移动积分诈骗案件),目前涉案嫌疑人叶某已退出违法所得共计1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泰兴市公安局拟将嫌疑人退出的违法所得按比例给本案被害人办理资金返还。请本案相关被害人在该公告发布后30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证明材料至泰兴市公安局办理资金返还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曹警官

联系电话:0523-87988110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国庆中路6号泰兴市公安局

附:相关被害人手机号码。

泰兴市公安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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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泰州海陵法院、泰兴警方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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