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梁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肃静的法庭,清脆法槌声落,一起“帮信罪”案件在惠州大亚湾法院当庭宣判。

这场庭审有点特殊,来旁听的是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12名中高层管理人员。6月27日下午,他们应邀走进法院,“全景式”观摩庭审,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法治课”。

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梁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为他人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提供CA数字证书,并先后5次扫描二维码进行微警认证。其银行账户还被上游诈骗分子用于收取、转移诈骗款项120万元,梁某也从中非法获利。经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举证,法庭辩论,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梁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下,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梁某到案后主动退赃,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判决被告人梁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不要以为帮别人办理数字证书、出借银行卡就不会触犯法条”“可能看上去帮个忙的‘小事’,实际上是违法犯罪的‘大事’……”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趁热打铁,结合刚刚审结的案件,在现场开展面对面互动普法,寓教于审。

“这场庭审,让我们更直观地认识到了‘帮信罪’的真实面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有责任和义务将了解到的法律知识普及给群众,提醒他们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违法犯罪。”这次特别的体验,给第一次参加旁听庭审的银行员工张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旁听庭审不仅仅是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履职理念,以‘我管促共管’的诉源治理‘实践课’。”大亚湾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有高发、多发的态势,希望能立足“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庭审+交流+普法”三合一的形式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宣讲活动,将审判实践与诉源治理、反诈防骗有机结合,以个案审理推动社会治理,使法官判案“看得见”“听得懂”,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批、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文、图 周婷婷 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