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要判一个人有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律师作辩护,其实就是在证据上下功夫。所以证据才是关键,并不是口供。

哪怕是不承认,零口供,只要证据上已经充分证明,就可以判定有罪。想象一下你被误认为偷吃了村里的大蛋糕,大家都说看见你手上有奶油,但这并不能直接说明你就真的偷吃了。在法律的世界里,这就像是被指控犯罪,大家可能有很多猜测和说法,但真正要让你承担责任,他们得拿出过硬的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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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引入了一个重要的概念——“无罪推定”。它就像是给你穿上了一件隐形的防护服,告诉你:“除非有人能从你身上找到那块失踪的蛋糕碎片,否则我们就相信你是无辜的。”换句话说,你不需要自己满世界跑去找证据证明你没吃,是别人得找到确实的证据证明你确实吃了。

有时候,情况可能会有点棘手,比如在一个聚会上,大家都喝了点小酒,气氛热烈,之后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如果有人指控另一方犯了错,比如不当的行为,光靠指责是不够的,得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比如当时的监控录像、清晰的证人证言等,来重现那一晚的真相。如果没有这些,就不能轻易地说谁对谁错。

再比如,如果有人说你在某个时间偷了东西,但你其实那会儿正忙着在另一边参加一个不能错过的重要会议,这就是你的“不在场证明”,就像一把钥匙,能帮你打开误会的大锁。即使你找不到完美的证据,但只要能指出控诉你的证据里有漏洞,有疑问,这也能大大增加你被证明清白的机会。

最终,如果大部分的线索、证据都指望着你,而你又找不出足够的理由或证据来为自己澄清,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则,可能就会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但这整个过程,都是基于一个目标:确保每一次判断都是建立在坚实的事实和公正的分析之上,而不是随意的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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