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王熠冉 2024-07-05 10:11:28

信网7月5日讯(记者 赵宝辉 柴军宸)“近日,市民乔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他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安路地面停车区域停车并扫码付费后,离开现场不到24小时,发现竟然需要再次支付停车费用。一次停车,却被收取两次费用,我已经支付过了,为何还一个劲提醒我再次交费?”

乔先生表示,6月27日,他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支付停车费3.5元,随后驾车离开。然而,在第二天早上,手机收到了一则催缴通知,显示在海安路地面停车区域停车时的费用并未交纳,费用8元。“当天我停在那个地方两小时左右,明明已经支付过一次了,为什么还会被要求再付一次?”乔先生感到十分不解,并迅速联系停车场管理方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进行投诉。

采访中,乔先生称自己碰到的这种情况不是一次两次了,考虑到金额不大,之前几次他都重新补交了费用,但这次乔先生选择不再忍受,而是想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停车场重复收费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案例。为此,信网走访附近多个地面停车区域,发现虽然大多数车主都能顺利付费并正常离场,但仍有个别车主反映遇到相似的问题。大家希望停车场管理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此次事件,彻底解决系统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信网联系到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该司分工作人员并未解释出这次事情的成因,仅承诺会在后期加强系统的稳定性,确保所有付费操作准确无误。同时,他们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用户进行排查,如排查无误后,会主动退还错误产生的费用。

“我希望他们能通过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升级,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停车服务,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这样的乌龙事件。”乔先生说道。

信网了解到。乔先生所停车的位置为三类收费停车场,此类停车场小型车收费标准为每次2元(每次不超过4小时),室外停车场每日4元,室内停车场每日6元,超过4小时的执行计日收费标准。

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介入调查此事,待落实清楚后,会协助当事人退还错误计费情况下所收取的费用。同时,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在使用无人工服务的停车场时,应关注自己的消费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停车场管理方沟通,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停车环境。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宏力律师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停车场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和服务单据,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如果管理方存在重复收费或不合理收费的情况,乔先生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多收的费用。如果停车场管理方不同意退款或者给出的理由不充分,乔先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将此事提交给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停车场管理方返还多收的停车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乔先生应当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记录、付款凭证、与停车场管理方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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