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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副书记都是县里相当的实权派,在政府口和县委口都是非常重要的大人物,在各自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都很大,在以后的提拔上,也都很有先机。

特别是,常务副县长作为县政府的常务领导,县政府党组副书记,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在县政府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县长,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的各项事务。通常分管一些重要的宏观经济部门和关键工作,比如财政、金融、审计等,确保县政府的日常工作有序、高效落实。可以说,拥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和话语权。

县委副书记则主要负责协助县委书记处理县委的日常工作,抓好党建领域的全局工作,负责党委的综合性与协调性工作,以及书记委托的事项。有的会兼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群团工作、信访维稳、双拥城市建设等等。县委副书记在县委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三,仅次于县委书记和县长,在党内政治地位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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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常务副县长大权在握,比起县委副书记管的务虚部门科室要强多了,尽管县委副书记在党内排序很靠前,政治地位很高。但是在不少人眼里,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副书记相比基本没有可比性,虽然常务分管的内容很具体务实,而且还分管财政等重点工作。

有人会好奇,在体制内,难道还有比管钱更重要的工作吗 ?

当然有,管人比管钱要重要得多,因为钱也是人管的。

常务副县长虽然看起来权力很大,但在人事调整方面,他的话语权并不够,甚至不够格。这也是为何说常务副县长不如县委副书记的关键所在。因为在县委常委当中,有一个外人看来很“神秘”的组织—五人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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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小组是一种会议制度,在县级党委中,组成人员为县委书记、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该会议研究的事项大多和人有关,要么是干部任免,要么是干部处理。县委”五人小组”会议酝酿研究的议题由书记提出,确定召开时间并主持会议。干部任免由组织部长汇报,干部处理由纪委书记汇报。

从中也可以看出,五人小组才是权力的核心,常务副县长虽然分管财政,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资金的去向,但是他决定不了财政局长谁来担任。县委副书记虽然无法决定,但至少其具有相当大的建议权,而且因为协助书记工作,这个建议权很大程度上会被采纳,至少有信息的知情权。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常务副县长跟县委副书记就无法比拟。

“五人小组”会议是在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前酝酿涉及干部任免及干部处理有关事项的一种议事形式,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从这方面看,“五人小组”会议更像是县委常委会的一种前置会议,或者叫碰头会。在人事调整方面,“五人小组”会议因为占据了5个常委席位,“五人小组”会议通过的人事调配方案,基本上都会被随后的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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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出于权力平衡需要,书记一般也会给予副书记一定的人事提名权,所以在县里想要提拔一个人,副书记拥有相当大的权重。而常务副县长不是“五人小组”这个“圈中人”,自然只有听话的份。

这就是常务副县长无法跟县委专职副书记媲美的关键所在。因此,从常务副县长转任县委副书记会被认为是进一步使用,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副书记的地位在常务副县长之上。转任专职副书记以后,常务副县长往往才会有进一步提拔的空间。

除此之外,虽然县委专职副书记和其他常委一样,级别都只是副处级,但是县委副书记通常不会缺席县域内的任何一场高级别会议和重要公务活动,这一点也是其他常委或者县级领导所无法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