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体制内是一个等级制度的地方,行政级别就是地位和权力的象征,正常来说,同一个系统或单位内,级别低的要听命于级别高的领导管理。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

一些干部能管到行政级别比自己高的干部,如可能出现

正科级干部要听命于副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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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拿县区有些执法单位来说,县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是副科级,好多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是正科级,局属单位一把手是正科级职务,但因为不是党组成员,反而要听命于副科级的副局长

还有就是教育系统也存在这种情况,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管理中小学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县教育局(好多改为教体局),属于正科级单位,教育局长是正科级干部,副局长是副科级干部。

县区内大多数中小学校长都是副科级干部,也就是跟县教育局副局长平级,但如果是某所学校是省市级重点学校,校长好多就是正科级,当然如果是国家级重点学校,还可能是副处级。

这些正科级校长级别就会高于县教育副局长,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是就意味着,教育局副局长管不着学校校长了呢?当然不是,县教育局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实施管理和教学业务指导,哪怕校长级别再高,这所中小学依然要服从管理和接受指导。

直白的说就是,从隶属关系上,因为教育局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这位正科级校长归副科级教育局副局长管。

而且根据相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层进行调整,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可以通过集体讨论,免掉所管辖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的职务,也可以任命新的校长和副校长。区教育局副局长虽然级别只是副科级,但在任免校长这件事情上有建议权。

不过,好多地方为了避免这种现象,从利于开展工作的角度,一般都安排县区重点中小学正科级校长兼任或挂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这个时候他们既是局领导,也是学校领导,工作开展就会理顺好多。

可见,体制内,正科级为何要听命于副科级的事情比较常见。干部身份、职务、分工的差异造就了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