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高附中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7号)、《2024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玉市教函〔2024〕1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 、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老师实行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五)坚持科学统筹。科学统筹新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入学对象

(一)具有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内的玉林市城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4届小学毕业生。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1)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2)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3)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5.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

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20个班。

四、新生地段服务范围

(一)玉州区服务范围

1.“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二环北路

南至:人民东路

西至:金玉路

北至:教育东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教育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南面)

广场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

人民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北面)

二环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西面)

金玉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东面)

广场西路东(金玉路以东段)

吉泉路、金棠路、金吉街

里、巷:统田里

(二)玉东新区服务范围

1.“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双拥路

南至:石棠路

西至:二环北路

北至:勤政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双拥路(勤政路至石棠路西面)

石棠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北面)

二环北路(勤政路至石棠路东面)

勤政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南面)

(三)社区、里、巷、小区、单位

五里桥社区、统田里、金都花园、金碧苑、玫瑰花园、百合花园、玉兰花园、德兴花园(ABC区)、林丰小区、德胜园(水科所)、幸福汇、雅苑小区、宏佳小区(名山菜市)、金鸡小区、东昇时代、唐霖商业广场、御林华府、汇金尚城、文泰苑、翰林居及本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

五、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一)A类:地段生

1.地段生界定

地段生是指持有玉林城区户籍(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内)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且其法定监护人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1)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100%产权,则需要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户满3年以上,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

(2)地段生申请入学的居住类房屋必须实际居住,没有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不足100%产权的不动产(房产)证名下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符合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生条件的玉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含此日)前。

3.地段生材料审核及入学注意事项

(1)接收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内符合地段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材料审核时,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证明);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范围内持有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③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单位的编制名册等证明材料。

(2)在玉林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原籍就读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的地段户籍学生,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带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学生的户口簿、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审核、报名备案。

(3)按照地段生界定入学的学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资格。

4.上门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实际入住情况。

(二)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1)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2)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3)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4)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5)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6)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工作单位编制名册。

(三)C类: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

C1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2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3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且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3)法定监护人的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四)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

(1)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且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经商或务工,以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为2023 年、2024 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4)法定监护人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五)量化打分

为统筹好C类、D类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量化打分办法,对C类、D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1)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簿(10分);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0分);

(3)合法居住场所证明资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20分):①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20分);②购房合同及发票(15分);③租房合同(10分):a.房屋租赁合同(3分),b.房东房产户口簿(7分);

(4)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10分):①经商营业执照(10分);②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5分)。

2.加分(10分)

(1)2023 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随迁子女加 5 分,2024年

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加4分;

(2)在玉林市城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

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3)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六)入学安排

优先安排A类和B类,C类和D类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入学安排程序及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7月26日。

2.方式:统一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填报,网址:http://ylzs.yledu.net.cn。

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7月27日至7月28日到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现场报名。

(二)资料及信息核审

1.材料核审。

网上填报成功后,A类、B类、C类、D类新生家长自行打印《2024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个人信息表》,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7月27日至7月28日到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进行原件验证。由学校新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负责审核材料的老师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并存档复印件。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的信息录入新生入学系统。

7月28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验证材料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1号教学楼一楼、二楼。

注:学生验证材料时,请带上《小学教育发展情况手册》。

2.实地核查。A类、C类、D类新生现场审核材料后,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三)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8月16日。

2.方式:请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查询,网址:http://ylzs.yledu.net.cn。

(四)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7日至8月18日。

2.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1号教学楼一楼。

(五)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

1.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地段的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七、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1.外地学生转入:户籍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服务范围内,但在玉林市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回户籍地就读。

2.同城(市城区)转学:原则上同城(市城区)范围内不允许转学。

(二)转学办理

需要转学的学生,在7月27日至7月28日持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卡到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新生入学系统,开学第一周内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并严格控制班额,拟转入的班级已经达到55人的,原则上不准转入。

八、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

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如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九、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有关文件和市教育局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好新生入学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十一、特别声明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是玉林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学校公布对外通知及信息是在玉林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及学校微信公众号规范宣布。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学校许可,不能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玉高附中”“玉附”等字样,在网络、自媒体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发布关于学区房等广告信息,如有以上行为,均属违法侵权行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5-2684866

附件:1.2024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个人信息表

2.2024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办理流程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2024年7月5日

玉林市育才中学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二、入学对象

(一)小学部新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玉林市育才中学服务范围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确保户口属于我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如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由学校联合街道、社区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二)初中部新生入学对象

具有玉林市育才中学服务范围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4届小学毕业生。

学校联合街道、社区确保辖区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发现有辖区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未到学校报到的,需及时启动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督促小学毕业生到学校报到入学。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1)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2)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3)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5.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录8个班。

2.初中七年级计划招录10个班。

四、招生地段服务范围

(一)小学部服务范围

1.服务对象:

(1)户口(非南江街道户口)在玉林市育才中学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市育才中学服务范围内有房产,也可以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如学位已满,报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

2.服务范围四至界线:

东北至:黎湛铁路

南至:二环南路

西北至:大南路、玉柴工业园

3.具体服务范围:

苗园路(黎湛铁路以西段):409-*号(单)、394-*号(双)

大南路(黎湛铁路以南段):单双号

天桥西路(黎湛铁路以西段):单双号

康裕路、光明路、静安路、双龙路、玉柴路

4.里、巷、居民小组、小区、工厂、单位

玉柴所属单位、火电厂、化肥厂、石油公司、水电设备厂、盐业仓库、梦境佳苑、金牛小区、玉柴第一城、西华小区、嘉华小区、火电厂、英华小区、东华小区、铁路金牛小区、月亮湾小区、玉柴南区。

(二)初中部服务范围

1.服务对象为:

(1)户口在玉林市育才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在玉林市育才中学服务范围内适龄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房产,也可以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如学位已满,报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

2.服务范围四至界线:

东至:黎湛铁路

南至:二环南路

西至:玉公公路、玉柴工业园

北至:南流江

3.具体服务范围:

苗园路(黎湛铁路以西段):409—*号(单)、394—*号(双)

大南路(黎湛铁路以南段):*—135号(单)、*—88号(双)

天桥西路(黎湛铁路以西段)

康裕路、光明路、静安路、双龙路、玉柴路

4.里、巷、居民小组、小区、工厂、单位

玉柴所属单位、火电厂、化肥厂、石油公司、东华小区、英华小区、月亮湾小区、嘉华小区、铁路金牛小区、玉柴第一城、梦境佳苑、西华小区、嘉华小区、万象城、和兴花园、上岭垌经济适用房小区、上岭垌廉租房小区、彰泰城。

五、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一)A 类:地段生

1.地段生界定

地段生是指户籍在玉林市育才中学服务范围内,且其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市育才中学服务范围内拥有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下列情况的地段生,如学校学位紧缺,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安排:

(1)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100%产权的,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

(2)地段生申请入学的居住类房屋必须实际居住,没有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不足100%产权的不动产(房产)证名下的,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学校组织人员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住所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符合玉林市育才中学地段生条件的玉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含此日)前。

3.小学地段生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在材料审核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服务学校范围内的居住类房屋的100%产权不动产(房产)证。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4.初中地段生材料审核及入学注意事项

(1)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证明);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的居住类房屋100%产权不动产(房产)证。

(2)在玉林市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玉林市育才中学就读的学生,请于7月10日前带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学生的户口簿、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玉林市育才中学初中教务处审核、报名。

(3)按照地段生界定就读玉林市育才中学的学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5.上门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二)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1)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2)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3)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4)高层次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材料;(5)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

(三)C类: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2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3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且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3)法定监护人的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四)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

1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且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以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为2023年、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的以下两项提供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五)量化打分

为统筹好C类、D类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量化打分办法,对C类、D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1)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簿(10分);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0分);

(3)合法居住场所证明资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20分):①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20分);②购房合同及发票(15分);③租房合同(10分):a.房屋租赁合同(3分),b.房东不动产(房产)证(或房东购房合同及发票)(7分);

(4)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10分):①经商营业执照(10分);②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5分)。

2.加分(10分)

(1)2023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随迁子女加5分,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加4分;

(2)在玉林市城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3)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六)入学安排

优先安排A类和B类,C类和D类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入学安排程序及时间

(一)小学、初中(A类、B类、C类、D类)新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方式

1.时间:7月19日至7月26日。

2.方式:网上填报。请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填报,网址:http://ylzs.yledu.net.cn。

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7月29日至7月30日现场报名。

(二)资料及信息审核

网上填报成功后,小学、初中(A类、B类、C类、D类)新生家长自行打印《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个人信息表》(附件2)。新生家长和新生携带上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7月27日至7月28日到玉林市育才中学进行原件验证,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审核材料负责人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并存档复印件。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把适龄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新生入学系统。

7月28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更改。

(三)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1.时间:8月16日

2.方式: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查询,网址:http://ylzs.yledu.net.cn。

(四)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1.时间:8月17日至8月18日。

2.地点:玉林市育才中学小学教务处、初中教务处。(玉州区大南路32号)

(五)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

1.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到玉林市育才中学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户籍属玉林市育才中学就读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到玉林市育才中学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七、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1.外地学生转入:户籍在玉林市育才中学服务范围地段内,但在市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回户籍地就读。

2.同城(市城区)转学:原则上同城(市城区)范围内不允许转学。

(二)转学办理

需要转学的学生,在7月27日至7月28日持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卡到玉林市育才中学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新生入学系统,开学第一周内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并严格控制班额,拟转入的班级已经达到55人的,原则上不准转入。

八、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参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如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主动公开新生入学工作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好新生入学工作期间的服务工作,接受家长咨询,提高招生服务质量。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十、学校地址

玉林市育才中学(玉州区大南路32号)

十一、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3289655(小学教务处)3289760(初中教务处)3285669(学校办公室)

玉林市育才中学

2024年7月5日

玉林师院附中2024年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7号)、《2024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玉市教函〔2024〕12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二、入学对象

(一)入学对象

具有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服务范围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4届小学毕业生。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1)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2)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3)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5.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三、地段服务范围

(一)服务区域

1.“四至”服务界限:

东至:龟山北路

南至:玉北大道

西至:棠梨路

北至:教育东路

2.具体范围:

文体路(玉东大道至康乐路路段)、秀水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棠梨路(玉东大道至玉华苑A区)等三个路段以东;

教育东路(秀水路至龟山北路路段)、玉东大道(棠梨路至秀水路路段)等二个路段以南;

龟山北路(教育东路至玉北大道路段)以西;

玉北大道(秀水路至龟山北路路段)、康乐路(文体路至秀水路路段)等二个路段以北。

除以上范围外,还包括玉林师院附中老校区、玉林师院西校区。

(二)具体服务小区、单位、社区

奥园康城、中交雅郡、中航豪庭(中航中央城)、玉华苑A区、玉华苑B区、东方一品、东悦华府、东城经典、永利·锦绣里、金润·清华园、祥隆花园、恒大御景、杏林居、安美景城、玉商大厦、丽园小区、阳光城、吉营吉府、品润·君悦府、公园九里、大芦社区、玉林师院西校区、玉林师院东校区、玉林师院附中老校区、玉林市消防支队。

四、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一)A 类:地段生

1.地段生界定

地段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服务学校范围内拥有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1)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100%产权的,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

(2)地段生申请入学的居住类房屋必须实际居住,没有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不足100%产权的不动产(房产)证名下的,由属地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由属地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符合地段生条件的玉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710日(含此日)前。

3.地段生材料审核及入学注意事项

(1)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证明);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的居住类房屋的100%产权不动产(房产)证。

(2)在玉林市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原籍就读的玉林市城区户籍学生,请于7月10日前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笃行楼一楼教务处审核、登记: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证明);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的居住类房屋的100%产权不动产(房产)证;③学籍信息卡。

(3)按照地段生界定入读服务学校的学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4.上门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二)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1)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2)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3)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4)高层次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材料;(5)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

(三)C类: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

C1: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2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3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且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3)法定监护人的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四)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

(1)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且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以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为2023年、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的以下两项提供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五)量化打分

为统筹好C类、D类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量化打分办法,对C类、D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可参照如下方式打分:

1.基本分值(50)

(1)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簿(10分);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0分);

(3)合法居住场所证明资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20分):①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20分);②购房合同及发票(15分);③租房合同(10分):a.房屋租赁合同(3分);b.房东不动产(房产)证(或房东购房合同及发票)(7分);

(4)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10分):①经商营业执照(10分);②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5分)。

2.加分(10分)

(1)2023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随迁子女加5分,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加4分;

(2)在玉林市城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3)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六)入学安排

优先录取A类和B类,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录取C类、D类。C类和D类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入学安排程序及时间

(一)初中(A类、B类、C类、D类)新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方式

1.时间:7月19日至7月26日。

2.方式: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填报,网址:http://ylzs.yledu.net.cn。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7月27日至7月28日现场报名。

(二)资料及信息审核

网上填报成功后,初中(A类、B类、C类、D类)新生家长自行打印《2024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个人信息表》。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新生家长和新生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7月27日至7月28日到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进行原件验证,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并存档复印件。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的信息录入新生入学系统。

7月28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所报读学校信息均不能再更改。

(三)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1.时间:8月16日

2.方式: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查询,网址:http://ylzs.yledu.net.cn。

(四)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1.时间:8月17日至8月18日。

2.地点: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玉东新区石棠路601号)

(五)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

1.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到服务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地段的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六、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1.外地学生转入:户籍在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服务范围地段内,但在市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回户籍地就读。

2.同城(市城区)转学:原则上同城(市城区)范围内不允许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城郊学校除外)。

(二)转学办理

需要转学的学生,在7月27日至7月28日持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卡到户籍地服务学校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新生入学系统,开学第一周内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并严格控制班额,拟转入的班级已经达到55人的,原则上不准转入。

七、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接收我校服务地段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我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好招生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九、学校地址

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新校区(玉东新区石棠路601号)

十、招生计划

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7个班

十一、学校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0775-2825971

0775-282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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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市教育局及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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