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玉溪花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卫生管理相关规定,被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00元。

据公告内容,玉溪花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该公司警告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罚。

玉溪花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构成了违反卫生管理的违规行为。对于此次违规行为,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已依法作出了处罚决定,对玉溪花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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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