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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为《权力的实践:商代城市空间布局的社会史观察》,邓国军著。摘自集刊《城市史研究(第48辑)》,由任吉东主编,任云兰为执行主编。

权力的实践:商代城市空间布局的社会史观察

文 | 邓国军

空间不仅是人类社会存在方式及其变迁的一个基本维度,亦是探究人类社会秩序及其演进的一个基本视域。空间对商代社会秩序研究来说尤其有特殊的重要性,因为商代正处于中国早期城市功能分区形成的关键阶段,该时期生人与死人的区别、休息与劳作的区别、身份的区别和族类的区别等,逐渐成为商人城邑营造活动要予以考虑的问题。尤其是随着阶级的分化与对抗,都邑的防御与空间区别要求更加明确。城邑空间分区也许最初是靠增加空间上的距离和利用物质元素加以阻隔形成的。随着经验的积累,商人逐渐开始利用方位手段来达到城邑空间分区目的。在商人看来,城邑如同“天下”一样,也是有主从、有中心、有边界的。因此,他们的城市空间布局自然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遵循了一定的内在逻辑。那么,商人在城市空间布局时遵循着怎样的内在逻辑?殷商都城、离宫别馆、军事重镇、方国都邑在空间布局上有何不同?学界围绕上述问题形成诸多有价值的研究。如俞伟超、许宏等论及了殷商城市的形态特征;常怀颖、何毓灵等从个案出发,详细考察了偃师商城、郑州商城以及部分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张国硕、王震中等从整体上考察了殷商都邑的形成、年代、布局等。不仅如此,王立新、王涛已经注意到了商代方国都邑与商王朝军事重镇的异同。总体来看,商代城市规划近年来逐渐成为显学,越来越多的学者投身这一领域,有价值的成果不断涌现。不过,现有研究多从物质性角度理解城市空间布局,对城市空间布局的社会性重视不够。事实上,商代城址中的宫殿基址、祭祀遗存以及房址、墓葬等遗迹都是商人社会活动的产物,它们在城市空间中的布局无疑是商人社会关系网络在空间上的投射。是故,将商代城市空间布局纳入社会史的视野,“透物见人”分析城市功能区的布局与殷商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助于揭示权力关系对商代城市空间布局和空间结构的影响及其运作机制,亦可为商代城市空间布局的研究带来新思考。

一 多元一体:商代城市体系与城市内部的功能区划

城市主要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是位置与分布的特征,即城市体系;二是城市内部要素的演变和组合,即内部空间结构。由此对于殷商时期城市的研究,既可以把城市放在一定的区域里,研究城址选址与城市分布,即城市体系,也可以把城市当作一个区域空间,研究城市内部的地域结构。目前考古发现的商代城市遗址已有12处,按时间顺序可分为早商城址、中商城址、晚商城址。其中早商城址有偃师商城、郑州商城、东下冯商城、垣曲商城、黄陂盘龙城、焦作府城商城,中商城址有郑州小双桥商城、洹北商城、新郑望京楼商城,晚商城址有殷墟、广汉三星堆、吴城城址。从这些城市的位置与分布特征来看,都城性质的城市如偃师商城、郑州商城等均分布于商王朝统治的腹心地带——河洛地区,非都城性质的城址多分布于商王朝统治区的边鄙地带或交通要道上,如垣曲商城、焦作府城商城、新郑望京楼商城位于交通枢纽,东下冯商城、黄陂盘龙城靠近资源产地,方国都邑城址如广汉三星堆、吴城城址则位于王朝统治区之外、方国统治区的核心区域。这些城市大多分布于黄河流域,仅有3座城市分布于长江流域,地域上呈现出北多南少的区域特征。

考古材料显示,以上诸城址内部已体现出明显的功能分区意识,即城址内部不同空间承担着城市的不同功能,相似的功能一般在城址空间中呈现集聚特征。不过,这些城址的内部空间并非整齐划一,因城邑的性质及城址规模的不同,其功能区划表现出明显的差别。

(一)商代都城的功能区划

都城既是商代王朝政治中心,也是权力中心。目前可确定为商代都城遗址分别是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洹北商城和殷墟。这4处殷商都城遗址规模庞大,内部功能分区成熟,其城市形态不仅揭示了商代等级最高城市的规划理念,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组织结构。

郑州商城城址由内城和外郭城组成。在内城范围内,考古工作者已发掘多座大型夯土基址,这些大型夯土基址所在区域为商城的宫殿区。在宫殿区的东北部发现有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约100米、南北宽20米的池苑遗迹。在池苑区东北的平坦高地上发现了以“立石”为主的祭祀遗迹,祭祀遗迹所在区域即为商城的一处祭祀区。考古工作者还在商城的手工作坊内、城墙周围等地发现了零星的祭祀坑。在内城东北部白家庄沙岗高地上发现多座高等级铜器墓,其为商人贵族墓地,墓地所在位置应为商城的一处墓葬区。此外,郑州商城内部发现2处铸铜作坊遗址、2处制骨作坊遗址,这些作坊遗址所在区域即为手工作坊区。普通居住区主要分布于郑州商城内城与外郭城之间。以上资料表明郑州商城有着明确的功能区划,至少可划分出宫殿区、池苑区、祭祀区、作坊区、普通居住区、墓葬区,这些不同功能区之间具有排他性,功能区内部则呈现出集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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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商城遗址示意图 | 图源洛阳市文物局官网

偃师商城由宫城、小城和大城构成。在宫城内已发掘10余座大型夯土建筑基址,这些夯土建筑基址所处的位置即为宫殿区。宫殿区北面有东西长达200米的祭祀场所,在其内发现了大量的祭祀遗迹,发掘者认为该区域为祭祀区。在祭祀区北面发现有东西长约130米的水池,以水池为中心的区域应是供商王室休闲的池苑区。在小城的西南隅、东北隅发现有2处类似“府库”的建筑群,其所在区域被称为府库区。在大城东北隅城墙内及小城的东南部发现2处铸铜遗迹。不过,偃师商城内部并未发现独立的墓葬区,只是在大城东北隅的城墙内侧、东墙中段内侧及宫殿区附近发现100多座等级较低的墓葬。平民居住区密集分布于城址的东北部。以上功能区相互之间并不重叠,表明偃师商城内部至少可划分出宫殿区、祭祀区、池苑区、府库区、作坊区、普通居住区。

洹北商城位于洹河北岸,由宫城、外城和西南角的小城组成。在宫城内发现30多处布局严整有序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大型夯土建筑所在区域应为宫殿区。在一号宫殿建筑的主殿、门塾、“西配殿”附近均发现有祭祀遗迹。一般居住区位于宫城与外城之间,目前发现两处:一处在商城中部偏东,共发现长条形夯土遗迹40余处;一处在洹北花园庄村东,发现有房屋基址、水井、窖穴、灰坑、墓葬等遗迹,部分墓葬出土有青铜礼器。此外,在洹北商城北部宫城与外城之间发现了1处铸铜作坊、1处制骨作坊,二者所在位置为商城的作坊区。以上材料表明洹北商城内部至少可划分出宫殿区、祭祀区、普通居住区、作坊区。

殷墟分布在洹河两岸,总面积约30平方公里。宫殿区位于洹河南岸的小屯村一带,在宫殿区的东北部共发现甲、乙、丙、丁四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群。在洹河北岸的武官村和侯家庄北的一片高地上发现了商代王陵区。宫殿区的丁组、乙组建筑周围以及王陵区内部存在大量的祭祀遗迹,这些祭祀遗迹所在区域应为殷墟的祭祀区,只不过其与宫殿区、王陵区有所重叠。宫殿区域外分布着众多的族邑居址、家族墓地以及多处铸铜、制骨、制陶等手工作坊。此外,近年来考古学者在甲组、乙组基址的西侧,丙组与妇好墓一线的北面,还发现了1处池苑遗迹。以上材料表明殷墟遗址内部功能分区意识明显,可划分出宫殿区、王陵区、祭祀区、居住区、作坊区、池苑区等功能区,仅有个别部分功能区在空间上有所重叠。

概言之,无论是早商都城郑州商城、偃师商城,还是中商都城洹北商城,抑或是晚商都城殷墟,其内部均体现了较高水平的空间分化。这种高水平的空间分化不仅表明商王朝已具备了某种城市规划制度,也提示了殷商王都内部已经产生高度复杂的社会分层。

(二)商代非都城性质的城市功能分区

非都城性质的商代城邑按性质具体又可细分为方国都邑、军事重镇、离宫别馆。其中垣曲商城、东下冯商城、焦作府城商城、新郑望京楼商城、黄陂盘龙城属于商王朝的军事重镇,郑州小双桥商城属于商王朝的离宫别馆,广汉三星堆、吴城城址属于商王朝统治下的方国都邑。它们与殷商王都的关系:从平面结构看,二者是一种中心遗址与边缘遗址的关系;从垂直结构看,它们之间又是一种高级中心和次级中心聚落的关系。平面和垂直两种空间结构,使我们能以立体的视角清楚地看出殷商王都与非都城性质的城市在空间布局上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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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王陵遗址航拍图 | 图源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首先考察商王朝军事重镇的功能分区。垣曲商城城址呈不规则长方形,在城内发现6座大型夯土台基,其性质当为宫殿建筑。城内的东南部为当时主要的居住区、作坊区和墓葬区。在居住区的西侧,发现有数座陶窑,应为制陶作坊区。在西城门内外分布着一些祭祀遗迹。东下冯商城位于遗址的中部,目前只是在城址的西南角发掘了40~50座圆形建筑基址,学者们推测该建筑区域为东下冯商城的仓储区。此外,在遗址内还发掘出部分灰坑、墓葬以及窑洞式小型平民房屋建筑。焦作府城商城城址平面呈方形。在城址内发现4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其所在位置应为宫殿区。在东城墙附近分布有密集的灰坑,出土了不少陶质生活器皿、制陶工具及骨镞等生产生活用具,推测当时城内有制陶和制骨作坊区。黄陂盘龙城城址平面呈平行四边形。在城址内发现一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发掘者称其为宫殿建筑。在城外李家嘴岗地、杨家湾、杨家嘴、楼子遗址内发掘了数十座中小型墓葬、多处铸铜作坊和房基等遗迹,表明城外四周为平民居住区、墓葬区以及手工作坊区。新郑望京楼商城平面近方形。在城址内发现并发掘遗迹包括道路、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祭祀坑、房基、陶窑、水井、墓葬,大致可以划分出宫殿区、居住区、作坊区等功能区。

其次考察商王朝离宫别馆的功能分区。郑州小双桥商城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宫殿区位于遗址的东北部,目前发现9座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在遗址范围内发现了祭坛、燎祭遗址以及宗庙祭祀遗存,这些祭祀遗存所在区域应为该商城的祭祀区。此外,在遗址中还发现多处与冶铜相关的遗存,说明该商城应有铸铜作坊区。

最后考察方国都邑的城市空间布局。广汉三星堆城址平面呈四边形。在城址内发现1座大型夯土建筑基址,8座器物祭祀坑,18座中小型房屋建筑基址,4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以及部分陶窑,城址空间大致可划分出宫殿区、居住区、制陶作坊区、祭祀区。吴城城址平面近圆角方形,城址内的重要遗存分布大多有规律,大致可划分为居住区、祭祀区、手工作坊区以及墓葬区,目前暂不能确认宫殿区的具体位置。

以上方国都邑、军事重镇、离宫别馆在政治上与殷商王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城市功能布局方面也有模仿都城的倾向。其中广汉三星堆城址较为特殊,该城址整体走向亦为东北—西南,与中原都城遗址的走向大体相似,可能受到商文化的影响。但其自身特点也相当明显,如宫殿宗庙建筑位于整个城址的西北部,祭祀区则位于城址的中南部,这些都明显区别于中原地区都邑城址。不过,这些城市的规模及内部分化水平皆低于王都,体现出如下特点:除东下冯商城和吴城城址尚未发现宫殿区外,其余城市皆设有宫殿区;离宫别馆与方国都邑的宗教功能比军事重镇突出;东下冯商城最为特殊,其仓储功能尤其突出。这些城市空间布局的不同,或体现了商王朝对不同性质的城市采取了差异化的社会管理模式。

综上,殷商都城与非都城之间、都邑内部不同功能区之间形成了一种多元一体、有层次、有主从的层级结构体系。在该体系中,商代城市功能空间的划分因城邑性质及规模的不同而有明显的差别(见表1),如果将不同性质的商代城市的共同功能区抽离出来,便会发现,宫殿区、作坊区、居住区其实构成了商代各城市最基本的功能区,王陵区、池苑区则为商代都城所独有,军事重镇尚未发现设有独立祭祀区。商代城市空间在划分为不同功能空间的同时,这些功能空间也建构了商代城市的地理空间,反映着城市的社会组织结构。因为无论是宫殿区、祭祀区、池苑区,还是墓葬区、居住区、作坊区,它们已不是单纯的自然空间,而是一个个人文空间。这些人文空间在商代城市中的空间位置关系不仅展现了商代城市空间布局形态,亦展示了商代社会秩序。可以说,城市功能空间的布局形态是商代城市空间结构的一种表现形式,我们通过不同功能空间的位置关系可获悉商代城市空间秩序建构的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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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 商代城市功能分区情况一览

二 定其君所居:宫殿区在商代城址中的空间布局

殷商时期宫殿与宗庙一般是相伴存的,二者皆是统治者举行祭祀和大型礼仪活动的场所。在考古实践中,宫殿与宗庙基址有时很难区别,不排除一些大型夯土基址原本兼有宫殿、宗庙功能的可能性,或先为宫殿后为宗庙,故可笼统称作“宫殿宗庙区”,或简称“宫殿区”。宫殿区作为商代城市的基本功能区,既是统治者礼仪施政之所,亦是商代王朝人文地理世界的中心,其在商代城市空间秩序建构过程中起着参照系作用。是故,宫殿区的空间布局自然成为商代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理应受到商代统治者的重视。

(一)宫殿区在商代都城中的空间布局

就考古遗存而言,判断商代宗庙宫殿区最核心和决定性的标志物便是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大型夯土建筑基址是商代贵族重大礼仪活动舞台的物化形式,其以特殊的视觉和物质形式,强化了当时的权力概念,并成为商代统治权力的象征。大型夯土建筑在商代城市遗址中的空间位置实际上标示着宫殿区在商代城市中的空间布局。郑州商城的宫殿区位于内城东北部一带,宫殿区内发现10余座带回廊式的大型建筑基址。由于宫殿区内存在现代建筑,无法进行普遍的钻探和发掘,对宫殿区的布局尚不能完整认识。偃师商城的宫城位于小城正中略偏南的位置,宫殿区占据宫城的南半部,东、西两侧宗庙建筑群以通过南门的道路为中轴线,大体呈对称状分列于中轴线两侧。洹北商城的宫殿区位于宫城之内,而宫城位于城址南部略偏东的位置。宫城内发现30余处坐北朝南的基址,相互间没有叠压或打破关系,显示出严整有序的布局。殷墟宫殿区位于整个殷墟遗址的东北部,其东、北有洹河环绕,西、南两面至迟在殷墟文化二期已挖掘一道宽广的深壕与洹河相接,宫殿区周围的洹河和壕沟实际上具有了围墙的性质。宫殿区内共发现甲、乙、丙、丁四组61座大型夯土基址。

以上考古材料揭示了两方面信息:一是除偃师商城宫殿区位于城址正中偏南、洹北商城宫殿区位于城址南部略偏东之外,郑州商城、殷墟的宫殿区皆位于城址的东北部;二是宫殿区皆处于相对封闭的区域里,并通过城墙或壕沟与手工作坊区、平民居住区等相隔离。

(二)宫殿区在其他商代城址中的空间布局

郑州小双桥商城的宫殿区位于城址东北部。宫殿区内发现9处大型夯土基址,这些大型夯土建筑基址,“一改郑州商城北偏东为主的取向,一方面与地形的走向一致,另一方面也朝向郑州商城,应当反映了小双桥都邑的营建既结合了地形又朝向先王都邑的设想”。垣曲商城的宫殿区位于城内中部偏东,宫殿区共发现6座排列整齐的大型夯土台基。焦作府城商城宫殿区在城址的东北部,宫殿区内共发现5座夯土基址。新郑望京楼商城城中南部发现一处大型回廊式夯土建筑基址,主殿坐北朝南,西、南、东有庑,中部为庭院。黄陂盘龙城的宫殿建筑位于城内东北部,其中3座建筑坐落于一个大型夯土台基之上,自西南向东北平行排列。此外,广汉三星堆城址内的西北部仅发现1座大型夯土基址,位于遗址的最高处。东下冯商城、吴城城址内并未发现宫殿区。质言之,殷商非都城性质的城市与都城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不设宫城。非都城性质的城市往往通过空间方位或者拉大宫殿区与其他功能区之间距离的方式,来保持宫殿区相对的独立性,以体现鲜明的社会分层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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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框线内部分为垣曲商城宫殿区夯土遗址

综上,宫殿区是商王、贵族及方国首领的居住、生活、施政之所,在城市中往往占据显要位置。不过,商代城市的地理中心与政治中心并不重合,即宫殿区鲜有布局于城址正中心者。宫殿区在以上诸城址中的空间布局并非遵循“择中”原则,而是表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其中郑州商城、黄陂盘龙城、焦作府城商城、殷墟的宫殿区位于城址的东北部,偃师商城、新郑望京楼商城的宫殿区位于城址的南部居中,垣曲商城的宫殿区位于城址的中部偏东,洹北商城的宫殿区位于城址的东南部。宫殿区位置的多元化客观上说明了商人在宫殿区布局时,并非死守故有空间观念,而是综合考量了地势地貌、安全防御等自然及人文因素。统治者作为宫殿区的主要使用者,他们利用围墙、壕沟、河流、方位、距离等手段将宫殿区与其他功能区予以区隔,实现了城内与城外、中心与边缘的价值分野,以确保自身的至尊之位。

三 定其神所居:祭祀区在商代城址中的空间布局

统治者作为祭祀区的主要使用者,他们与神灵之间的权力关系塑造着祭祀区在城市中的空间布局。詹鄞鑫指出:“祭祀活动从本质上说,就是古人把人与人之间的求索酬报关系,推广到人与神之间而产生的活动。所以祭祀的具体表现就是用礼物向神灵祈祷(求福曰祈,除灾曰祷)或致敬。”在政祭合一的殷商时代,祭祀不仅关系着王权的合法性问题,亦牵涉着商代宗法关系问题。无疑,祭祀是商王朝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相关的祭祀区在商代城市空间中势必会占有重要位置。从商代卜辞材料来看,商人对自然神、祖先神等神灵进行频繁的祭祀,祭祀活动又有内祀和外祀之分。那么,内祀场所和外祀场所在商代城址中是如何布局的呢?从现有考古资料来看,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殷墟、洹北商城设有独立祭祀区,非都城性质的商代城址只有郑州小双桥商城、广汉三星堆、吴城城址中设有独立的祭祀区。黄陂盘龙城、垣曲商城等军事重镇仅发现个别祭祀坑,附属于其他遗址,并未形成独立祭祀区。

(一)祭祀区在商代都城中的空间布局

郑州商城祭祀区在商城内城东北部的平坦高地上,西南50米为宏伟壮观的宫殿区,以祭“立石”为其主要象征。除此之外,考古工作者还在商城的手工作坊内、城墙周围等地发现有零星的祭祀坑。

偃师商城祭祀区位于宫城中部偏北,主体部分自东向西分为A、B、C三个区域。有学者指出B、C两区有可能就是社祀场所,其中一个区域属于夏族,一个属于商族。笔者认为这种推测的证据不足,理由是B、C两区并未出现坛式建筑基址,也没有发现社主,更未发现有屋顶的建筑遗迹,其祭祀对象还有待于进一步考察。

洹北商城祭祀区主要分布于一号宫殿基址周围。在一号宫殿建筑的西配殿台阶前以及庭院里均发现有祭祀遗存,所埋均为猪、羊等动物骨骼。杜金鹏先生怀疑西配殿为社祀遗址,后来发掘者在复原研究中指出:“西厢建筑可能并非如杜金鹏先生所推测的是没有屋顶的建筑,它原本应该还是建有屋宇,只是屋顶结构已经无法复原而已。”由此看来,与西配殿相关的祭祀遗存的性质可能为宗庙祭祀遗存而非社祀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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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北组宗庙祭祀区 | 图源中国文化研究所,杨一宸摄

殷墟祭祀区主要有两处,一处是西北岗王陵区祭祀遗址,一处是宫殿宗庙祭祀区。西北岗王陵区的祭祀遗存目前有1483座祭祀坑,这些祭祀坑形成了一个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巨大祭祀场所。宫殿宗庙祭祀区:在乙七基址和丙组基址范围内都分布有大量的祭祀遗存。乙七基址以南发现大批成排分布的小葬坑。发掘者曾将这些小葬坑划分北、中、南三组。其中北、中两组与基址有关,是商人祭祀祖先留下的遗迹。丙组建筑基址共发掘17座,这些基址的面积都较小,其中丙三与丙四、丙五与丙六、丙十四与丙十五等6座皆为小而方的基址,基址上也未发现柱洞和墙基,石璋如先生认为其为祭社遗存。

概言之,祭祀区是商代都城的基本功能区之一,其在都城中的空间布局并不统一,体现出了如下特点:早商时期祭祀区和宫殿区相互独立,二者共存于宫城或内城之内;时至晚商,祭祀区与宫殿区、王陵区开始杂处,祭祀区在宫殿建筑群、王陵区内均有分布。不过,终有商一代,祭祀区始终处于商代都城的核心区域,这也彰显了其与王权的密切关系。

(二)祭祀区在其他商代城址中的空间布局

《左传·哀公六年》载“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意即夏、商、周三代诸侯国有独立的祭祀对象与祭祀范围。不过,从前文来看,军事重镇尚未发现设立独立的祭祀区,商代离宫别馆与方国都邑中皆设有独立的祭祀区。那么,祭祀区在商代离宫别馆与方国都邑中是如何布局的呢?

郑州小双桥遗址祭祀区由祭坛、燎祭遗址以及宗庙祭祀遗存组成。祭坛位于遗址东北部,台顶上有厚达0.8米的红烧土堆积,发掘者认为该遗址是当时的祭坛。燎祭遗址位于宫城夯土墙的西北角,现有遗迹为两排石块铺底而成的烧土坑以及部分陶器残片和少量烧土块。一号宫殿建筑基址南侧发现了多牲坑、牛头丛葬坑、牛角坑等祭祀遗存。此外,在已发掘的几座夯土建筑基址之间也形成了规模较大的祭祀区域,祭祀以人牲为主。关于小双桥祭祀区的性质,有学者认为其与祭祀天地有关,有学者认为可能是对自然神或战争进行祭祀的场所。

三星堆祭祀区位于整个城址的中部偏南。1986年在三星堆土堆的南侧发现了1号、2号祭祀坑。2019~2020年,三星堆遗址新发现6座商代晚期祭祀坑。这8座祭祀坑共同分布于三星堆城墙与南城墙之间的三星堆台地东部。发掘者根据1号、2号坑出土遗物,推测两个祭祀坑应该是古蜀人的遗存,其祭祀对象主要是祖先的亡灵以及各种自然神灵、精灵,同时还有太阳神。

吴城城址的祭祀区是由红土台地、道路、建筑基址、红土台座、柱洞群组成的大型祭祀场所,它位于城址中部的中轴线上,属于方国的内祀场所。

以上资料提示了祭祀区在离宫别馆和方国都邑城市中布局因城而异。郑州小双桥遗址在城址北部以及宫殿建筑周围设立祭祀区,其布局思路与殷商都城基本一致。三星堆的祭祀区位于城址中部偏南,吴城城址的祭祀区在城址中部,二者布局明显区别于殷商都城,体现出了方国都邑布局的地域特色。

综上,除军事重镇之外,商王朝都城、离宫别馆、方国都邑皆设有独立的祭祀区。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殷商时期,祭祀区不仅为各级统治者祭祀活动的展开提供了具体场所,同时也构成了社会权力运转的场域。由各级贵族统治者专擅的祭祀活动,“得以使上层社会权力的运作经由神权的肯定而强化,同时又借助于社会固有的精神信仰观念,发挥着稳定社会人心和维护国家政治秩序的功能”。祭祀区所具有的这种社会功能,决定了其势必会与宫殿区共处于商代城市空间中的核心位置。具体而言,早商时期都城的祭祀区与宗庙区共处于宫城之内,其中祭祀区多位于宫殿区之北或偏北的位置。时至中商,宗庙区附近设有祭祀遗址,不过,此时仍存在独立的祭祀区,且位于宫殿区的北面。晚商时期出现了祭祀区与宗庙区、王陵区交错布局的局面。此外,离宫别馆中祭祀区的布局形态与殷商都城相似,方国都邑中祭祀区的布局虽然呈现出不同于都城的面貌,但它们也处于方国都邑的核心区域。

四 定逝者、工者等所居:其他功能区在商代城市中的空间布局

除宫殿区、祭祀区之外,池苑区、府库区、墓葬区、手工作坊区、居住区亦是商代城市的重要功能区,它们在商代城市空间中所处的位置也值得关注。其中池苑区是供商王及王室成员游乐的场所,这也决定了池苑区仅会出现在殷商都城中,且离宫殿区不会太远,如郑州商城的池苑区位于宫殿区的东北部,偃师商城的池苑区位于宫殿区的北部,殷墟的池苑区位于宫殿建筑的西部。府库区为储藏兵甲、物资之所,使用者为下层官吏以及管理人员,其功能决定了其会被排斥在宫殿区之外,如偃师商城的府库区布局于宫殿区之外、小城的西南部和东北部。墓葬区、手工作坊区、居住区作为商代城市的组成要件,它们在城市中的空间布局反映了商代生人与死人,统治者与手工业者、普通民众在社会空间上的区别。

(一)墓葬区在商代城市空间中的布局

在“事死如事生”的商代社会,墓葬区代表着安顿已逝祖先的居所,其在城市空间中的位置理应受到商统治者的重视。《礼记·檀弓下》有文曰:“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意即夏、商、周三代统治者皆将墓葬区设置于城市的北部,来安葬死者。考虑到《礼记》成书时间较晚,商代统治者是否遵循着这一礼制,还得通过商代墓葬资料来说明。

目前,在偃师商城、郑州商城、殷墟、东下冯商城、黄陂盘龙城、垣曲商城、洹北商城、新郑望京楼商城等诸多商代城址内部或城墙周围均发现了商人墓葬,但是除郑州商城、黄陂盘龙城、殷墟之外,其他城址内部所发现的墓葬多数为中小型墓葬,且多以“路土葬”或“居址葬”的形式分布在宫城或内城之外,尚未见到专门的贵族墓葬区。郑州商城高等级的铜器墓分布于内城的东北部、西南部。就其规模和等级而言,这些墓葬尚不能与殷墟带墓道的商王大墓相提并论,充其量是郑州商城内高级贵族墓葬。殷墟王陵区位于洹河北岸小屯村北的西北岗,内部可分为东、西两区:西区是大墓区,只有少量小墓;东区以祭祀坑为主,但也有几座大墓。此外,在后岗、小屯西北地、殷墟西区、花园庄东、高楼庄、薛家岗、大司空、郭家庄等地也发现了大量的家族墓地。除王陵区位于宫殿区之西北外,殷墟其他贵族墓地鲜有居于宫殿区之北者。黄陂盘龙城城外李家嘴岗地的东南部发掘了4座贵族墓葬。它们是与城址同时期的贵族墓葬,墓主至少是盘龙城统治集团成员。以上发现有高等级贵族墓葬区的商代城市,仅殷墟王陵区在商代城址的位置大致符合“葬于北方”礼俗。不过,由于偃师商城、郑州商城暂未发现王陵区,我们尚不能仅凭个案得出商人统治者遵循着“葬于北方”礼俗。此外,商代早中期城市中,宫殿区范围内罕见墓葬,不同等级墓葬以“路土葬”或“居址葬”的形式分布在宫城以外的区域。晚商殷墟的王陵区更是与宫殿区隔河相望,即便在宫殿区发现了大量家族墓地,但它们并未位于宫殿建筑区域内,上述现象暗示了作为王室贵族日常礼仪场所的宫殿区与墓地代表的丧葬区存在明确区分,宫殿区内可能有意排除丧葬功能。

(二)手工作坊区在商代城市空间中的布局

手工作坊区一般由生产空间、居址空间、墓葬空间等共同组成。手工作坊区的使用者主要是从事手工业的工匠和管理者,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决定了手工作坊在城市空间中的位置会与贵族集团所活动的宫殿区保持一定距离。不过,手工作坊与统治集团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们不仅是统治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王室直接管理的机构之一,铸铜、制骨、制陶、制玉等手工业更是直接服务于殷王室。在商代,手工作坊通常为官府所垄断,它们在商代城市中的空间布局自然不是杂乱无章的,而应受到政治权力的支配。

郑州商城目前共发现4处大型手工作坊遗址,其中有2处铸铜作坊遗址,一处位于宫城南墙外约700米的南关,一处位于宫城北墙外200米的紫荆山北。在紫荆山铸铜作坊的北面发现了1处大型制骨作坊。此外,宫城西城墙北段外侧约700米发现1处制陶作坊。以上4处手工作坊位于宫城与外城之间的地势较高之地。

偃师商城发现2处铸铜作坊。一处位于大城东北隅城墙内侧堆积物下,使用时间应在大城东北隅城墙修建之前。待其废弃后,统治者在小城西南,即宫城与小城之间新建了一处手工作坊。

洹北商城发现1处铸铜作坊,该铸铜作坊位于宫城与外城之间。在洹北商城铸铜作坊附近还发现了大量骨器的成品、半成品以及制骨废料,这些遗物表明该区域存在制骨作坊。殷墟手工业发达,手工作坊不仅数量众多,种类也十分丰富,形成了专门的手工作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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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北商城鼓风嘴的发现说明发掘区内可能有铸铜作坊 | 图源何毓灵著《无心插柳柳成荫洹——北商城铸铜、制骨手工业作坊的发现》。

殷墟宫殿区以外已发现多处铸铜、制骨、制陶作坊。其中铸铜作坊至少4处,分布于苗圃北地、孝民屯南、薛家庄和小屯东北地;制骨作坊至少2处,分布于大司空村、北辛庄;制陶作坊至少1处,分布于刘家庄北地。此外,在殷墟宫殿区内存在由王室或王族成员直接组织生产的铸铜作坊,考古人员曾在甲组、乙组基址的地层中发现有陶范、铜锈块和铜炼渣等遗存。

垣曲商城城址内发现了多处与铸铜遗迹相关的灰坑,这些灰坑集中分布于西部偏北的西城门内。此外,遗址内发现陶窑12座,集中分布于西城门东南部和南城门东北部。这些手工作坊主要位于宫殿区之外,商城的西城门、南城门之内。

黄陂盘龙城西城门外的小嘴地点发现1处铸铜作坊遗址。

郑州小双桥遗址的铸铜遗存位于宫殿区南部边缘,周围伴有大规模的祭祀坑。

吴城城址手工业内部分工明确,制陶区位于城址的西北部,铸铜作坊区位于城址的东北部。

以上材料说明,手工作坊区在商代不同性质城市中皆有发现,但尚未形成统一的布局模式。商代早期城市的作坊区与宫殿区往往通过城墙等物质形态相隔离分散布局。从商代中期开始,部分手工作坊出现在个别城市的宫殿区内。不过,终有商一代,手工作坊区绝大多数被排斥于宫殿区外。商代城市作坊区的这种空间布局,一则是出于宫殿区防火安全的考虑,二则也是受到政治权力的支配,毕竟作坊区是商王朝政治权力运作的一种重要场所。

此外,居住区主要为普通民众的生活和聚居场所,而普通民众处于商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底层,这客观上也决定了居住区在商代城市空间中势必会处于核心区的边缘。该结论刚好与商代考古资料相吻合。在内城外郭的都城结构中,居住区主要分布于内城与外郭之间;在“大都无城”的殷墟,平民居住区主要分布于宫殿区以外;在不设宫城的军事重镇或方国都邑中,居住区绝大多数分布于城内,并通过空间方位与拉大距离的方式与宫殿区保持区分,也有个别城市如黄陂盘龙城的居住区则位于城外,通过城墙与宫殿区相分离。

综上,池苑区、府库区、王陵区仅出现于商代都城,其中池苑区紧邻宫殿区,府库区(偃师商城有发现)置于宫殿区之外、小城之内,王陵区(仅殷墟有发现)位于宫殿区的西北部。贵族墓葬区在商代各城址中的位置并不固定,并不遵守“葬于北方”的礼俗。作坊区与居住区在地缘上往往相邻,共同分布于城址的边缘地带。以上功能区在商代城市空间中的分布规律和特征,反映出商代统治者对城市建设初期的规划,也展示了权力对社会空间的塑造。

五 结语:城市空间布局之于商代社会秩序建构的意义

城市是政治权力与空间结构互动的典型场所,城市以最大的密集度集中展示了政治权力与空间功能区间的复杂联系。商代城市空间尽管划分为不同功能区,但这些功能区之间的关系是“多元一体”的,它们以政治权力、王朝体制为核心,展示出了如下特征:(1)政治中心与地理中心并不重合,即宫殿区虽然居于城市的核心位置,但鲜有居于城市正中心者;(2)商代城市虽然产生了功能区划意识,但尚未发现专门的商业区,城市作为商品集散地的功能可能并不突出;(3)商代城市空间布局是以功能为导向,尚未形成礼制化的空间布局,功能区的空间布局遵循着权力的逻辑,服务于政治王权的要求;(4)只有局部区域或局部城市体现出了中轴线的特征,没有形成贯穿全城的中轴线;(5)殷商城市中普遍流行居葬分离,即宫殿区内排除了丧葬功能,墓葬区置于宫殿区之外。这些内容不仅构成了商代城市空间布局区别于古代西欧城市的最主要特征,也体现出了中国早期城市空间规划的特色。以上结论是从静态的、显的“物”的角度所能得出的关于商代城市空间布局最大限度的认知。如果我们基于社会史视角,从动态的、隐的“人”的角度来观察商代城市空间布局,便会发现城市功能空间因“人”而变得丰满,固定的城市布局亦可“活”起来。

从社会史视角来考察商代城市空间布局,其实就是重视城市功能空间在商代社会秩序建构中的作用和意义,这正好暗合于后过程考古学所主张的“将考古材料放在具体的社会与历史中进行情境分析与空间结构分析,去揭示物质文化在构建社会规范与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意义”。殷商时期的城市遗址及其建筑、墓葬、作坊等物质文化遗存是商人社会活动的历史载体,记录和保留了殷商社会生活的部分原始痕迹,将它们放在殷商城市规划史中进行空间结构分析,不仅可以有效地揭示商代城市空间布局与社会秩序建构之间的“互动”关系,亦可揭示商代城市空间规划的内在逻辑。具体而言,随着社会分工的初步实现,社会阶级的进一步细化,殷商城市建设有了初步的规划,殷商统治者依据自身的统治需要、社会群体的不同身份以及城市的不同功能,将城市空间划分为宫殿区、祭祀区、作坊区、墓葬区等功能区。商代城市空间被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同时,这些功能区的空间位置及其相互关系组成了商代城市的空间结构;而居住和生活于其中的统治者、官僚贵族、平民、手工业者、府库管理人员以及殷商贵族与他们所祭拜的神灵之间的相互关系则构成了商代社会关系网络。城市不同功能空间在为商代社会网络的展开提供具体场域的同时,也规范着生活于其中的空间使用者的行为。空间使用者的社会关系尤其是权力关系反过来又影响和制约着商代城市空间的基本格局。宫殿区作为统治者生活和居住之所,它既是政治权力的中心,也是整个城市布局的重心,同时还是其他功能区规划的参照系,统治者将其置于城市的核心位置,并通过城墙、壕沟与墓葬区、手工作坊区、平民居住区相隔离,以显示王位之独尊。居住区、祭祀区、墓葬区、池苑区、手工作坊区等则按自身功能呈拱卫之势分布于宫殿区周围。商代城市这种层次清晰的空间分布格局,构成了商代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物化”形式,展现出了等级分明的权力秩序。这种权力秩序,实际上构成了商代城市规划的内在逻辑。

综上,商代城市空间布局体现在“显”和“隐”两个层面上,在“显”的考古遗址上我们看到的是商代城市不同功能区的物质形态,但在不同功能区物质形态的关系之间,却可以推断出“隐”的社会规则与理念的存在。我们通过分析不同功能区的用途与使用者身份之关系,可以看到权力关系在商代城市空间布局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其对商代城市空间结构的塑造。商代城市空间布局中的“显”与“隐”是并行不悖、互为补充的,无论是“显”的事实层面还是“隐”的观念层面的商代城市空间布局,均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传世文献所载的先秦城市规划模式。是故,探究该时期的城市空间布局理念,无论是对于探寻中国早期城市空间布局的影响机制,还是对于推动城市社会史研究,抑或是对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古代城市空间功能区划的阐述体系,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书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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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史研究(第48辑)

任吉东 主编

任云兰 执行主编

2024年3月/128.00元

ISBN 978-7-5228-3122-0

内容简介

《城市史研究》创刊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的城市史研究专业刊物,由天津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史研究会(现改名为中国史学会城市史专业委员会)主办。从第30辑起,转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作为城市史研究的品牌和阵地,《城市史研究》已得到国内外同行和学界的广泛认可,被列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AMI)”收录集刊。本辑为第48辑,分为“古代城市研究”“区域城市研究”“城市经济”“城市社会生活”“城市文化”“城市空间与治理”“生态与环境”等栏目,共20篇文章。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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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实践:商代城市空间布局的社会史观察 邓国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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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燕行使者眼中的清代东北城市发展与变迁 王广义 王丹/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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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政治与日常:郑州仆射陂的空间功能与城市记忆 赵斐/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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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川城市井泉水质为中心的考察 张亮/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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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城市与社会学术论坛(2023)暨浙江千年古城古镇学术研讨会”综述 杨楠/318

稿约/325

策划:张思莹

编辑:丁曼泽

审校:柳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