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机器人”)与武汉范思浪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范思浪斯”)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范思浪斯名下微信公众号“奇偶派”发布不实文章严重侵害了普渡机器人的名誉权,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判决“奇偶派”赔偿20万并连续道歉三十日。

据普渡科技公开的声明以及笔者所查找到的判决书显示。

武汉范思浪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奇偶派”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从10亿融资到大裁员,普渡科技为何难“自渡”?》文章,文中针对普渡科技生产经营状况、创始人、内部的报道中,造成普渡科技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造成普渡科技名誉受损后果,“奇偶派”对此具有过错,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法院判决要求“奇偶派”在“奇偶派”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连续三十日发布致歉声明,拒不履行的,法院将该致歉声明刊登于《人民法院报》和《法治日报》并向普渡机器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20万元。

八卦多一点:

近期,国家网信办深入组织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指导网站平台加强网上涉企信息内容管理,依法依约处置一批侵犯企业、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典型案例:

“奇偶派”等账号歪曲解读涉企公开信息,谋取非法利益。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抖音、网易、知乎等多个网站平台上注册“奇偶派”账号,蓄意发布对某信息科技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负面解读的信息,并在该信息科技公司与其沟通信息内容真实性问题时,借机胁迫要求签订商业合作协议。涉及的账号及其“转世”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账号主体被纳入平台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