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急诊“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
「提升患者体验必备制度」
- 导语:为减少患者排队次数,方便患者就诊,进一步改善门急诊诊疗秩序,精简门急诊就医流程,规范“先诊疗、后付费”管理,杏林职苑根据《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编制本制度,包括总则、组织管理、服务流程、信用约束、服务保障、附则等内容,并附“先诊后付”服务结算协议书、流程图,可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一、总则
二、组织管理
三、服务流程
四、信用约束
五、服务保障
六、附则
附件1:“先诊后付”服务结算协议书
附件2:“先诊后付”服务流程图
一、总则
1.目的
为减少患者排队次数,方便患者就诊,进一步改善门急诊诊疗秩序,精简门急诊就医流程,规范“先诊疗、后付费”管理,根据《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1)“先诊疗、后付费”服务,简称“先诊后付”服务,是指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
(2)“信用支付”,指签约开通“先诊后付”服务的门急诊患者,在就诊结束后通过签约金融机构授予的信用就医额度,向医院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然后在无息还款期内还款给金融机构。
(3)“亲情支付”,指已签约开通“先诊后付”服务的居民通过绑定“亲情支付”,授权其近亲属共享其信用就医额度,其近亲属门诊就诊时由其代为支付近亲属门急诊医疗费用自费部分。
3.基本原则
(1)自愿参加原则。经患者自愿授权开通。
(2)全民普惠原则。覆盖全体自愿授权开通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个人,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家属可通过“亲情支付”方式解决。
(3)安全可控原则。由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依法进行逃欠费患者医疗费用追缴。
(4)开放兼容原则。强化先进技术支撑,支持有意愿、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银行、保险等)参与。
4.适用范围
本院签约开通“先诊后付”服务的门急诊患者。
二、组织管理
1.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领导小组
负责贯彻落实“先诊后付”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审定本院“先诊后付”服务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选择和签约合作金融机构;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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