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46公顷

钢城区最新征地信息

涉及3个村

2024年6月20日,钢城区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已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01

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济南市钢城区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A〔2024〕29)号批准征收土地12.1446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02

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范围:北至双口峪村土地;南至西田庄村土地、石头湾村土地;东至双口峪村土地;西至双口峪村土地、石头湾村土地。

涉及的村民委员会:双口峪村民委员会、西田庄村民委员会、石头湾村民委员会。

03

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钢城区财政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足额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至所有权人银行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04

其他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之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31—75815507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欢迎到文末留言交流

小提示

在钢城,一个公众号就是零距离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 “钢城区零距离” 公众号

回复【机场】了解 钢城到济南机场公交线路!

交一个工作生活的帮手,开一扇了解钢城的窗口,多一条爱上钢城的理由,关注 “钢城区零距离”,33 万钢城人都爱看。♥

还可以在抖音和小红书搜索“钢城零距离”关注我们哦~

钢城资讯

编辑:亓英豪

来源:钢城区政府

长按识别添加编辑,加入钢城拉呱群

广告位出租 商务合作可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