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猪牛羊肉类产品违规添加“瘦肉精”行为,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4〕130号)有关规定,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畜产品安全与深加工部一行三人到我市开展 2024年辽宁省“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样工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全程配合,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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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样品全部来源于屠宰环节,样品抽取按照《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抽样操作规范》(NY/T3227-2018)执行。工作组深入我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本溪县、桓仁县等7家屠宰企业,抽取猪肉样品14批次、猪肝样品4批次、牛肉样品4批次、羊肉样品4批次,目前样品已全部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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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次抽检工作,重点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核查留存的“瘦肉精”检测记录,检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的行为。同时,加强“瘦肉精”对人体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屠宰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和食品安全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的红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齐奎波 朱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