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教而不育谓之术,教而育之谓之道)

两名同学在同一县的两所不同初中读书,同一年参加中考,A同学602分,B同学611分,两人都报考了当地的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也被称为优质高中),A同学以602分的成绩被重点高中录取,而B同学611分却不能被录取。

只因为一个原因:A同学来自农村初中学校,B同学来自县城内的初中学校!

可能会有人感觉不公平,其实这背后是“分配生制度”和优质高中录取学生向农村学生倾斜的政策因素促成的。

什么是分配生制度?宁愿录取低分农村考生,却不录取城市学校的高分考生,这公平吗?未来“分配生制度”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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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配生制度”?

什么是“分配生制度”?

“分配生制度”是指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将省级示范性高中(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中的一部分分配到城乡初中学校,并向偏远、薄弱中学倾斜。经多年调整,现在分配生比例已提高到招生计划的 55%以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先进县为不低于60%。

需要说明的,只有省级示范性高中(优质高中)才有分配生任务,其他高中是不存在分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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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一下,某县重点高中2024年高一新生的招生计划为2000人,政策规定分配生比例为55%,那么总名额的45%为统招生,这所高中将根据报考该学校的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排名第900名的学生成绩就为统招生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中剩余的1100个名额,将根据全县各初中学校初三年级学生人数在全县初三毕业生总人数中的比例“分配”到学校,并且对偏远、薄弱初中进行倾斜。

假如全县有10000名初三毕业生,1100个分配生名额,分配生人数占全县考生人数的11%。如果一个初中学校一共有500名学生,这所学校的分配生名额为500乘以11%,也就是55人,各个学校根据这一比例获得人数不等的分配生名额,并且分配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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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录取低分农村考生,却不录取城市学校的高分考生,这公平吗?

宁愿录取低分农村考生,却不录取城市学校的高分考生,这公平吗?

某县出台过这样的规定,优质高中的统招生分数线还和原来一样,但是将划出两个“分配生”分数线,分别是城市学校“分配生”分数线和农村学校“分配生”分数线,明确规定,农村学校“分配生”分数线要比城市农村低10分。

为什么会出现文章开关的幕,大家应该明白了吧?

县城学校的“分配生”分数线为612分,而农村学校的分配生分数线为602分!这就是602分的农村考生可以读优质高中,而611分的县城初中学生无缘进入优质高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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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分配生制度”的目的是照顾偏远、薄弱学校。

一些农村学校由于地域、办学条件、师资等差异而造成教学质量落后,国家为了让这些学校的学子们有同等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而实施“分配生制度”。

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普遍比城市学校低,分配生制度是对农村考生的照顾。事实证明,不少农村学生以分配生身份考上重点高中后,成绩突飞猛进,一点也不比城市学校的正取生差。

肯定会有人认为这样的政策不公平!可实施“分配生”制度的目的恰恰是为了教育公平,让那些在小学和初中阶段没有享受过优质教育资源的农村学生,一样有享受优质高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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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分配生制度”将何去何从?

将来“分配生制度”将何去何从?

早前,福建省发出通知,明确将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到2025年,各地分配比例逐步提高到不低于70%,并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其实这是一个方向,可以预见,各省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中的“分配生”比例也会越来越多,福建省实施不低于70%的分配生比例,就是一个很好的注解。

这一政策可能要长期存在,大家想一下高考相关政策就知道了,重点高校对贫困县区、老区还有国家专项招生计划,这难道不是和“分配生制度”有类似的地方吗?给农村学生一次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不正是彰显教育公平的最好体现吗?

优质高中“分配生”比例不低于70%,并向农村学校倾斜,这对于农村学校的学生来说,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