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晓文 向玲

两个合作伙伴因尾款发生纠纷,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民一庭法官通过“背靠背”调解,仅用时35天,今年7月初,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既有效为两家企业节省了诉讼成本,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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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某建设公司与某科技公司达成合作,双方约定了合作价格和合作内容,双方约定由某科技公司对某篮球场进行改造。项目现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某建设公司仅支付工程款35万余元,剩余款项尚未支付。今年5月底,某科技公司将某建设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要求某建设公司支付尾款及工程增项部分款项共计92000元。

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公司了解案件情况。经梳理,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标的额不大,双方争议焦点仅为工程增项部分。为减轻双方企业的诉讼负累,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6月初,在充分审查后,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告知双方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一方面告知某科技公司,案件资料不齐全,结算单未签字,若要得出准确的金额需要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鉴定;另一方面也告知某建设公司鉴定费用较高,可能远远超过争议标的。在反复释法明理之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建设公司向某科技公司支付79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将充分立足审判职能,秉承“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缩短涉企诉讼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进一步做优司法调解止争“加法”,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乘法”效应,努力为企业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以司法智慧和担当为辖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