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背后的“真相”

追剧普法《默杀》

真相,隐藏在无声之中

沉默是一种力量,等待时机的力量

沉默是最大的帮凶

强迫戴有刺花环、喝头发水、胶水封嘴

极恶校园欺凌……

谁,是欺凌者?

谁,是沉默者?

谁,是雨夜凶手?

近期

校园欺凌题材电影《默杀

正在热映

全员恶人的设定和种种犯罪情节

引发网友热议

本期【追剧普法】

法治君带大家一起看

《默杀》中的法律知识

第一章:沉默的校园

part.1:

沉默的“自己”

剧情回顾:

王圣迪饰演的陈语彤,被霸凌团伙带到了杂物室,并用胶水将她粘在墙上,霸凌团伙一边叫她“哑巴”,一边在她在嘴上涂满胶水,并声声威胁,想让她“永远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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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者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part.2:

沉默的老师

剧情回顾:

影片中,同学和保安撞见小彤被霸凌,他们并未阻止并保持沉默。学校的方老师开办了慈善会资助残障孩子入读,但在目睹慧君坠亡的始作俑者是校长女儿后选择闭口不言。校长为了袒护自己的女儿,甚至隐瞒了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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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未阻止校园欺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教师在发现校园欺凌事件时,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否则将有可能面临相应处分。教师作为负有报告义务的工作人员,若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章:沉默的社会

part.1:

"隐形”的偷拍者

剧情回顾:

吴望是一名“摄影爱好者”,喜欢拿着DV到处拍摄,他的镜头不仅对准了陈语彤家的窗户,还对准了校园女生的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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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者该担何责?

偷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伦理和道德准则,还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偷拍者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part.2:

沉默的房东和邻居

剧情回顾:

李涵的丈夫长期对她实施家暴,又打又骂。而住在隔壁的房东徐妈和楼下的邻居多次目睹家暴,却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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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家暴未制止需要担责吗?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房东和邻居有道义上的责任实施救助并且及时报案,但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义务。

法条链接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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