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7月15日—9月20日, 上午 8 : 00-12:00;
下午 3 : 00-6:00。
地点:镇平县泰山中路教师进修学校院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65910708 ,65900708。
7月15日至8月2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申请,8月2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首次贷款申请,请同学们合理安排申请贷款时间。
因贷款受理期间,学生家长较多,续贷一律网上远程办理,需要变更就学信息的同学应在7月31日前完成办理。
镇平县今年将启动网上预约,前来办理的同学请先预约,再办理。
预约方式:关注并打开“镇平县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贷款预约”!
线下受理业务范围:只受理首贷、就学信息变更和现场还款业务。
二、首次贷款
1.借款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镇平县;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25-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镇平县;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申请时需要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并携带以下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学生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携带学生证)。
三、续贷
2024年度“续贷”继续实行远程申请办理,续贷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均无需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百度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登录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或手机号,进入系统后首先确认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期等信息是否完整,然后再提交续贷声明和续贷申请。续贷声明150字左右,内容可包括学生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家庭困难情况、对助学贷款的认识、诚实守信等方面。申请金额必须为100的整数倍,申请完成后请选择“远程续贷”即可。待县级资助中心审核无误后可自行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
四、贷款额度及利息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原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上学期间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专升本、本升研、研升博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到学生资助中心做学历变更。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镇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5日
来源:镇平教育
审核:杨旸 校对:王远 编辑:黄磊磊
推荐阅读(点击即可)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投稿(zpwlk@163.com)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