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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上,工作“留痕”有必要吗?

碧翰烽/文

有网友说:我毕业刚入职,和部门同事相处感觉挺愉快的。最近一件事情让我很郁闷,和部门同事合作做一个项目,某个事项明明是另外一位同事的错,他却借着资历老甩锅给我。我找部门领导理论,领导反问我,有没有留下证据证明是另外一位同事的错?可我和他平时讨论项目都是当面沟通的啊,难道还要录音不成?职场上,也没有信任可言了吗?

关于这个事情,至少说明你在领导心目中的位置还不够,一方面人家资历老,另一方面你又是刚刚入职,肯定是背锅的时候。

不过,从这个“留痕”证据的追问,也反映了几个现实问题:

一是做事就可能出错。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现象,已经在打击一些人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导致躺平的出现。这里面有错综复杂的因素,包括有些制度层面的措施也值得思考。

二是做事要及时汇报。做工作,一定要善于给领导汇报,尤其是年轻人,这点很重要,从工作开始,到过程,再到结果,都要给领导汇报,汇报有口头方式,也有文字方式。说到底,汇报也就是一种留痕。除非你只是下属成员,上有领导,自己没有负责或共同负责某项工作。

三是留痕其实也是一种业绩展示。在基层工作,有不少人对留痕往往不屑一顾,觉得做了事就行。实际上这也是一个误区,有些工作完全不留痕,还真是不好说。比如就拿化解矛盾纠纷来说,有的人认为口头调解就行了,其实有时候口头调解不一定解决了问题,有的就容易反悔,如果签了协议,或许也有反悔,但终归是有一定制约,毕竟白纸黑字要强一些,有些人讲过的话往往就不承认。这还不讲证明是否履了责的问题。

其实,除了那些肉眼可见的项目、基础设施、产业等,有些工作如果完全没有正常“留痕”的促进,工作可能还真是比较马虎。认为说了、劝导了、巡查了,就以为做了。

四是关键时候,留痕是保护自己的重要依据。这个也是当下不少干部被迫留痕的问题,导致产生形式主义,就是为了避责。但是,在一些关键工作方面,不留痕,恐怕是难以说得清的。比如涉及到人财物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五是真正的留痕是必然存在的。那就是工作过程当中自然而然留下的原始痕迹,包括建成的某某项目、基础设施,达到的不发生案件事件事故之目标,以及法定性文件文书文档等。这里面所讲到的法定文书类,就是如此,不仅仅是痕迹,而且还是结果。就像正规的合同、协议、判决书等等。

但是,现在突出的问题是刻意留痕非常不可取。

一方面是增加工作负担无意义的留痕,特别是那种所谓的闭环操作,或者屎上雕花的那种;另一方面是弄虚作假地留痕,也就是根本没有做什么工作,只是在造假。比如没有开会,只是造会议方案、通知、记录、纪要等。比如没有实际性的开展工作,只是摆拍录像留痕。

怎么解决刻意留痕的问题?还得要从督查检查考核等方式上进行彻底改变,也就是不把这些“留痕”的台账资料作为检查内容,以及不断取消实地检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