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私信提问了一个看起来很简单的问题:一个地级市市政府领导班子,他们的分工是由市长说了算吗?

市政府领导的分工,属于法定公开内容,从媒体网站和新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从领导分工中基本可以确定每个领导所分管的具体行业和联系单位,也能大致看出领导的先后排序。

一般来说,一个地级市的领导班子职数并不是很固定,每个地市情况不太相同。通常情况,至少是1正6副左右的配置,有的甚至更多,不排除有挂职的领导。

比如,西安市就是1正9副的格局,领导职数明显超过一般地市;小吏所在地市为1正7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其他副市长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长抓好工作落实。

那么,每名市长分管什么工作,是谁决定呢?都是市长完全决定的吗?

1.市政府领导分工基本情况。

按照我国的国情,各级政府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首长对本政府或本部门的工作负全面责任的制度。这也是一种适合中国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责任制。

具体到地市层级,市长是市政府的一号首长,对市政府全面工作负总责,同时对市政府各项工作有行政指挥和管理权、干部人事工作的建议权、具体业务最终决策权,包括各位副市长的分工调整权。

所以,市长作为市政府一把手,可以结合市政府实际和各个副市长的具体特点,对副市长工作作出合理调配。也就是说,副市长能管什么,联系哪些单位,市长是完全可以拍板决定的。这是组织和议事规则赋予党政一把手的权力。

当然说归说,但真正具体到现实当中,市政府领导的分工可不是市长想怎么分就怎么分的。

原因很简单,市长在市委常委当中是副书记、二把手,在其前面还有一个一把手:市委书记。

副市长的分工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一件事,市长出于后期工作开展需要和程序需要,一般都会提前向市委书记报告沟通,征得市委书记个人意见和支持,才能进行分工调整,并报市委和省政府备案。否则,不沟通、不报告,市委书记难免会心生不满,后期工作开展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制约,得不偿失。

2.副市长分管工作相对比较固定。

市委书记一般情况下不会过多的干预市政府工作,对于市长们的分工也基本会尊重市长的意见。毕竟,为了班子团结,很多方面的工作还需要政府层面的执行和落实。而且,市政府各个副市长也是铁打的政府,流水的领导,每个副市长的分管工作相对是比较固定的。市长即便需要调整,也是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一些微调。

市长是一把手正职,理所应当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审计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固定分管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一般分管政府内部的权力部门,比如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统计、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等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

农业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水利、防汛抗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

工业副市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贸、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新能源、通信等工作。

城建副市长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林业和草原、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等工作。

信访维稳副市长,主持市公安局工作,负责公安、司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

还有负责教育、卫生、体育、人社、民政等工作的副市长等等。

大体上,副市长的分管工作相对比较均衡,主要业务的调整也取决于市长对各个班子成员的判断,但总体上仍然会相对比较稳定,不会出现明显的强弱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