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工作中,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尾气检测,并对机械是否进行编码登记、擅自改装等方面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乌鲁木齐县分局执法人员还向现场操作人员普及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强调了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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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7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联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县分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前往中国交建新疆乌尉公路项目五标段施工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执法检查。
(7月16日,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联合乌鲁木齐县分局前往中国交建新疆乌尉公路项目五标段施工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执法检查工作现场。 郭粉琴摄)
(7月16日,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联合乌鲁木齐县分局前往中国交建新疆乌尉公路项目五标段施工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执法检查工作现场。 郭粉琴摄)
“在日常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检查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施工单位能够积极响应环保号召,使用符合标准的机械进行施工。但部分单位仍存在少数机械排放超标的问题,对发现超标的机械我们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将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今年以来,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持续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监管,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专项工作组,精准部署全年监督抽测计划。依据机械使用特性,分阶段聚焦工作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对配装有柴油机从事建筑施工、环卫作业、货场搬运、机场地勤服务、园林绿化、农业生产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监督抽测,对检测超标的机械,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出具《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维护治理通知书》,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限期维护治理。
2024年以来,全市共抽测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695台,不合格33台,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不合格机械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限期维护治理,确保达标使用。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不断完善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严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关,持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全力守护乌鲁木齐的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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