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3年西安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治理现场会》工地“差异化”管理部署要求,经监管单位初审,专家评审,拟将水岸东方二期DK-2(10#楼及地车库2)项目等2个工地纳入扬尘治理标准化工地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月18日至7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将证明材料发至邮箱:2387054764@qq.com。联系电话:029-87151671。

周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周至县扬尘治理工地公示名单

序号

区县开发区

项目名称

评定等级

评定时间

1

周至县

水岸东方二期DK-2(10#楼及地车库2)

A

2024年7月17 日

2

周至县

西安曲江华清学院项目(一期)

A

2024年7月17 日

来源: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