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县级体系内,县人大常委主任和县委组织部长因为工作关系,以及参加会议等,可能会经常碰面,两人虽然分属不同的体系,但在工作上仍然会有交际。一个是四大班子正职,一个是县委常委,那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对县委组织部长的影响力足够吗?能不能管县委组织部长呢?组织部长又服不服管呢?
一、两个岗位的特点和基本情况
熟悉体制内的都比较清楚,组织部和县人大对于大多数人员留下的印象,一个是冉冉升起的部门,一个是落寞养老的单位,但实际上果真如此吗。并不见得是,至少对于体制内有想法的人来说,并不完全是这样。
县委组织部属于县委工作部门,负责全县组织建设、干部队伍、人才建设、公务员管理等具体工作。县委组织部在县委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中,属于妥妥的正科级单位。部长的职务级别在三定中就是正科,只不过组织部的工作在党的建设中比较重要,所以组织部长通常都由县委常委兼任,级别为副处级。在一众常委单位当中,组织部既管干部、又管党建、还管公务员,地位一向比较超脱,远非县委统战部、政法委等其他常委单位所能比拟的。
与县委组织部不同,县人大常委会在编制部门下发的三定规格法定为正处级,领导班子通常为1正4副,副职会根据实际增设,但一般数量不会超过6个,跟市级人大基本匹配。一把手也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正处,副职均为副处,内设办公室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均为正科级,与同级县直机关的规格相同。也即是说,县人大的内设专委和组织部规格是平级的。
县人大常委会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主要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⑴保障国家法律和政策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⑶选举本辖区内的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和上一级人大代表;⑷监督一府两院。
对比两个单位情况可以发现,县人大的规格和领导职数比县委组织部又高又多,而且县人大常委会拥有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选举等职责,在一众处级干部当中,个人影响力和话语权绝对不能小视。
对于很多县处级干部来说,特别是县委常委人员,下一步如果仕途不顺利,无法提升县长或者市直单位一把手,县人大主任往往就是个人最理想的终点站。一方面,解决了个人的政治地位;另一方面,解决了个人的级别地位。终究是还活跃在县级体制内的最高层,让人不得不仰慕。
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能否管得了县委组织部长?
从职责和权力范围来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县委组织部长各有其专责,两者的工作并不直接冲突或交叉。县委组织部门主要由县委负责领导管理,服务于县委书记,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既不是常委,也不是县委领导,对组织部当然没有直接管理权,实际当中也不可能直接指挥得动县委组织部长。否则,县委书记岂能愿意?
虽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无法指挥或者管理县委组织部长,但是并不代表县人大主任就无法间接干预影响县委组织部长。毕竟,县人大主任是县四大班子中“唯四”的正处级实职干部之一。作为组织部长,很多时候还是要顾及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想法,给予充分和足够的尊重。
因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并不能直接“管”县委组织部长。他们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更多的是基于县级政治生态的整体运行和党的统一领导。
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也是县委常委会的参会人员。按照以往惯例,县委常委会并不是只有县委常委参加,作为“唯四”的正处级实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政协主席也是要列席县委常委会,参与县委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的。
通常情况下,县委书记会代表县委授权人大主任,给予一定的发言和投票权力,以确保民主集中制得到充分发挥。县委书记也会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征求人大和政协2名领导的意见建议,并合理采纳。所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尽管不是常委,但是在常委会上还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
比如,涉及人大自身的干部调配使用,虽然由县委“五人小组”商议定调。但是,真正在上会之前,县委书记一般都会提前和人大主任沟通,争取理解支持;而县委组织部长,往往也会在上会前,提前向人大主任报告,听取人大主任建议,最后才会提交五人小组和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毕竟,如果思想不统一,意见不一致,最后人大主任在常委会上提反对意见,难受的还是自己。
另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相对都是元老级干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没有特别的任职要求,往往由本地干部产生的居多。因为其工作岗位原因,一般是本地县委常委的最后一站,所以之前经历的岗位相对比较丰富,关系错综复杂,很多人很多事都离不开人大主任的支持和点拨。
而组织部长按规定需要任职回避,不能是本地干部,因此外地调任的居多,在当地根基不够。想要干好工作,自然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县人大主任的支持自是必不可少的。更何况,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领导智慧都高着呢。
不管怎么说,县人大主任都比县委组织部长级别上高一级,即便是平级,不看僧面看佛面,组织部长再厉害,对于县人大主任还是要礼让三分的。因此,基于全县政治生态,县人大主任也是可以影响到县委组织部长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