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榆阳法院的鼎力协助,让我们成功控制了被执行人并实现了异地拘留。”近日,榆阳法院湖南临湘法院联动协作,通力配合,成功将被执行人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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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临湘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返还资金2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临湘法院获悉被执行人居住在榆阳区某银行家属院。临湘法院执行干警抵达榆阳区后,考虑到异地执行的难度以及拘传被执行人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立即前往榆阳法院执行局申请异地协助执行。

执行局局长马春生获悉情况后快速反应,确认被执行人具体位置,立即派出“执行110”精兵强将前往现场协助临湘法院执行工作。经两地法院密切协作、共同查找,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榆阳法院。

经两院执行干警不懈沟通协商、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始终与申请执行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拘传当日分文未付,毫无履行意向,临湘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并商请榆阳法院在本地办理异地羁押拘留,榆阳法院执行干警迅速与榆阳区拘留所联系,了解异地拘留程序及手续,顺利办理了该案的异地收押工作,被执行人被成功送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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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线不成丝,独木不成林。本次协同执行过程中,榆阳、临湘两院在异地执行难的道路上齐心协力,共克执行难题,彰显了“法院一家亲”的友好情谊。下一步,榆阳法院将继续完善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法院间的沟通交流和司法协作,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确保异地执行取得实效,捍卫司法权威。

作者:田徐徐 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