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在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行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签约仪式,在广西区内率先探索建立区域执法协作机制。
这一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将解决哪些“痛点”?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黄智平介绍,交通运输的执法对象流动性强,跨区域协同执法更能有效执法监管。“当前我们对跨区域车辆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存在难度,比如钦北防的车在南宁市非法经营,我们就很难查处,南宁的车跑到其他城市去也面临同样的问题。通过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我们不同城市之间可以共享车辆的违法证据,然后委托或者授权给他们进行执法,这样就扩大了执法的区域,对跨区域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就会起到很好的协作效果。”
据了解,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将聚焦党建共建、执法联动、案件查处、执法服务、打非治违等核心协作内容,细化跨区域执法案件异地协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协助执行等方面协作规则。特别是在非法营运、“两客一危”、货车超限超载、安全生产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四市计划开展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形成执法监管的强大合力,共同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行业安全稳定。
广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曾泯棋表示,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还将致力于打破数据壁垒,强化区域数字化协同指挥能力,通过构建形成四市数据共享框架,推动区域执法监管数据对接,实现行业信息互查、数据共享。这不仅将提高执法效率,也将为精准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有力支持。此外,希望通过区域执法协作持续深化拓展“631”说理式执法新模式(即60%的问题通过服务方式解决,30%的问题通过管理方式解决,10%的问题通过执法方式解决),积极探索建立区域行政执法人员异地交流执法机制,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协作水平。
记者:刘庆
通讯员:陆贺芸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