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在线网讯,2024年7月18日,福建省泉州市环境卫生中心发布了中心市区垃圾外运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由于中标人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放弃该项目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顺延至福建中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额也由6798.76万元更正为6984万元。

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于2016年由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东大环保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的主要营业内容有:环卫项目投资、运营管理;垃圾分类;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大件垃圾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作业;建筑垃圾处置;垃圾焚烧等综合性业务。

据悉,圣元东大环保的弃标函中,提及到公司弃标原因是因大环境经济下行,公司运营的其他项目所在地财政支付能力出现问题,无法及时支付运营款项,导致公司经营困难,无法及时缴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及垫付项目初期的过渡运营费用,目前公司已存在部分人员流失,导致本项目无法按要求及时配齐作业人员。

项目弃标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

1、 中标供应商因财政问题无法支付报价

2、 供应商不足,可能迫使中标企业放弃中标或直接废标

3、 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4、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重大变故,导致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内容

5、 设备投入及人员配置问题

6、 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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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弃标往往会根据不同原因对企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是因为外界因素比如供应商不足、政策变化等原因则无伤大雅,但如果是因为自身违规等行为弃标,轻则有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受损的可能,重则会背负上法律责任以及收到不可忽视的经济损失。

以下为部分环卫项目弃标示例:

2018年10月9日,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垃圾收集中心项目中,珠海市中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但因该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此次中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六十条规定),由第二名深圳市裕隆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递升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2020年9月18日,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清扫清运及转运站服务采购(保安、荷坳、银荷)项目中,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被深圳市玉意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投诉,内容关于不服被投诉人关于项目的答复质疑,此次投诉事项成立,对玉禾田公司做投标无效处理,中标无效。后2020年11月5日,玉禾田发布弃标公告,表明因公司投标报价、拟投入设备及管理人员事项等原因,取消该中标项目。

2023年7月11日,多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第一次多伦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备购置项目结果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将中标供应商内蒙古九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合同额由66万元更改为69.5万元。据悉,原供应商是因7月1日开始国家执行新的环保标准,企业所投产品无法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正常供货上牌。在此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下,企业为不影响采购人项目顺利进行,经说明情况并与采购人协商征得同意后,决定放弃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