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湖北省十堰市的一商场内,一位母亲因孩子丢失情绪崩溃!为了引起商场重视,母亲情急之下将金店玻璃砸碎!后来孩子被找到了,而网友炸锅了!有人说你孩子丢了你砸金店干嘛?也有人说这是紧急避险,相对于丢失孩子来说真是九牛一毛!
(来源:红星新闻)
母亲带着孩子逛商场,一回头发现孩子不见了?连忙大声呼喊寻求帮助。
但孩子一时没找到,她瞬间慌了神,怕孩子被人拐走,于是拿起灭火器冲向金店的柜台!
柜员当时都傻眼了,还以为女子是想抢劫?
这一举动很快引起商场重视,安保人员迅速赶往支援,而有人报案,民警也很快赶到现场。
仅仅隔了几分钟,孩子就被人找到,女子抱着孩子心有余悸。
但事情还没完啊,女子砸了金店总要给人交代。警方介入处理,律师表示:若损失超5000元可追刑责!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丢娃儿是自己监护不力,应该承担丢失责任!砸金店,涉嫌抢劫,跟丢不丢娃没关系,不排除故意以丢娃为借口砸抢意图。从道德上来说,自己做错了事,以发泄方式危及社会安全,自私到了极点,以后遇事更可能以随机杀人放火的方式来发涉。不顾及社会公共场所的秩序,为所欲为!
也有网友说,不是崩溃,是网上传言,说砸了金店商场就会封锁所有出入口,人贩子就跑不掉了!不过孩子找到了,妈妈却进去了!
还有网友说,咱国家好像啥事不闹大就不好处理,一闹大就处理的快。一个正常人被逼的没办法了,就只能这样去解决问题。就算刑事处罚,相对于丢失孩子来说真是九牛一毛,机智且伟大的妈妈,虽然不太提倡,但是确实解决问题。
那么,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首先明确一点,网传“孩子丢了商场不理,母亲立马砸金店,警方立马出警,你猜怎么着,最后孩子找到了,在厕所,衣服被换了头发被剃了就剩鞋子没换。”这个消息为谣言,已经被辟谣!
估计这位母亲应该是看到这篇文章,做出了同样的举动!
从母亲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但我们是法治社会,如果孩子丢失就可以乱砸别人的财物,那社会就乱套了!
所以女子肆意妄为的粗暴行径使金店蒙受经济损失,女子的举动触犯了法律,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如果金店的受损价值低于5000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以下罚款。
如果金店的受损价值超过5000元,根据《刑法 》第275条规定,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另外,《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女子需要承担对金店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被毁坏的橱窗玻璃以及因此导致的营业损失等。
还好女子没有破坏金银首饰,只是砸了玻璃,金店的损失不大!
考虑到女子的初衷,针对女子砸金店的行为,辖区警方工作人员回应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置。
如果损失不大,女子愿意赔偿,我认为金店老板应大大方方不追究责任,这是往金店贴金的高光时刻,砸店也是心急找人,不是真抢金店,顺水推舟又得好名声,何乐而不为!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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