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疾控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中小学生超重肥胖公共卫生综合防控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中指出,超重肥胖已经成为影响中小学生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亟需全社会关注。《导则》从公共卫生维度出发,明确提出预防为主、早期干预和疾病预警的三级预防策略,通过科学、系统的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中小学生超重肥胖的发生发展,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其中在“保证身体活动”方面,《导则》中明确指出,鼓励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保证学生大课间和课间充足活动时间。今后,学生每天都拥有一节体育课不再那么遥不可及,与此同时,《导则》也有力地回应此前一直被热议的将“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的呼声。可以说,学生在校期间的体育活动不仅不能压缩,还要不断地增加时间。

“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是《导则》中的建议与鼓励,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与其说是指导,更表明了主管机关鲜明的态度。那就是体育活动事关学生的超重肥胖,而超重肥胖已经成为影响中小学生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将学生体育课与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相关联,无疑有助于提升社会、学校和家庭的重视度与认知度。

适量运动与身体健康有着很强的正相关。当下,“小眼镜”“小胖墩”在中小学校园随处可见,体育课被挤占的情况也偶有发生,如何保证充足的运动时间,把体育课“还”给学生,是个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在全社会推动“双减”的背景下,《导则》的出台无疑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一方面,学校要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理念不折不扣地执行起来,给学生创造每天都能上体育课的条件,保证其在校期间的运动时间。另一方面也要培养学生爱运动、会运动的好习惯,要让学生明白,运动最终受益的是自己,应做好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跑步、跳绳这类“简便易行”的运动是《导则》中倡导的类型,学校应鼓励学生多参与这些简单易行的运动,促其形成随时随地运动的习惯。

《导则》也对家长提出了要求。其中指出,引导家长培养孩子养成运动习惯,陪伴并与孩子一起运动。以往我们呼吁重视孩子的运动时间,对象更多是学校,而忽略了家庭体育运动的重要性。《导则》从更为专业的角度告诉我们,家长才是孩子运动的“第二责任人”,要像重视文化课成绩一样重视孩子的体育运动。家长们放下手机,带着孩子走出家门,更多地参与户外运动,增强的不仅是家庭里每个人的体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家庭亲子关系。(范杰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