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预售商品房过程中,因房屋未交付,不具备办理房本条件,在购房人办理房本前,存在开发企业一房多卖或抵押查封风险。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买方需分期付款等原因暂无法过户情况下,同样存在卖方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规避以上风险呢?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就是一种有效手段,《民法典》第221条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签订其它不动产物权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具体有哪些法律效力?
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效力。办理预告登记后,能够对抗第三人,以阻断他人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能性,防止转让人一房多卖及将不动产抵押风险。例如,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若甲将不动产再次出售或抵押给他人,也无法对抗之前已经预告登记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优先权。
预告登记具有追及效力。追及效力是指将来的不动产无论转让给谁,或者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均有权向不动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或者通过处分不动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预告登记具有破产保护效力。预告登记的权利已经物权化,享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效力。即当不动产权利人陷于破产时,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具有对抗其他债权人、优先破产债权的效力。
预告登记与合同网签备案又有什么区别?
部分购房群众认为,商品房只要进行了合同备案,就能防止开发企业“一房两卖”,以后也会取得房屋所有权,没有必要办理预告登记。其实,合同备案仅表明销售行为已纳入行政监管,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但不属于权利登记,而预告登记是一种权利登记类型,预告登记的实质作用在于限制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保障预告登记权利人的权益。在不动产交易中,经依法预告登记后,买方享有的请求权便具有了物权效力,即使卖方存在一物二卖等处分行为,按照《民法典》,该处分行为应无效,从而为购房人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起到重要的法律保障。
预告登记如何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购房群众到不动产属地登记机构办证大厅即可申请办理,其中,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需提供:
1.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企业盖章)
3.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办理存量商品房(二手房)预告登记的需提供:
1.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不动产转让合同
各旗县市区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1.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专区,位于集宁新区工农南路银监局南200米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咨询电话:0474-8810421。
2.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办证大厅,位于集宁新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1号楼一楼(集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前楼),咨询电话:0474-8180329。
3.丰镇市办证大厅,位于丰镇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咨询电话:0474-3269800。
4.察右前旗土贵乌拉镇办证大厅,位于察右前旗土贵乌拉镇旗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咨询电话:0474-3900560。
5.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办证大厅,位于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北方二手车市场对面,咨询电话:0474-3601299。
6.察右中旗办证大厅,位于察右中旗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咨询电话:0474-5608020。
7.察右后旗办证大厅,位于察右后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咨询电话:0474-6585057。
8.四子王旗办证大厅,位于四子王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侧,咨询电话:0474-5200848。
9.卓资县办证大厅,位于卓资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咨询电话:0474-4708219。
10.凉城县办证大厅,位于凉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咨询电话:0474-4204214。
11.兴和县办证大厅,位于兴和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咨询电话:0474-7213349。
12.商都县办证大厅,位于商都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咨询电话:0474-6815153。
13.化德县办证大厅,位于化德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咨询电话:0474- 7914576。
特别提醒: 预告登记是为进一步防范不动产交易风险,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更好服务于民的一种登记制度,办理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在法律上享有更充分的权利保障。为此,在所购房屋还不具备办理房本或过户条件情况下,建议广大购房群众及时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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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乌兰察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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