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荆门晚报讯(记者李柬)近日,荆门交警部门开展深化夏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时,查处了一名疲劳驾驶的货车司机。

7月10日,荆门交警在武大线沿线开展公路疲劳驾驶整治,针对重点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查处过程中,男子徐某驾驶号牌为鲁R拍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监测点(如图),民警通过疲劳驾驶检测仪连接车辆GPS系统进行检测,确定其涉嫌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交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教育,责令其休息。

交警提醒: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人动作迟缓、反应迟钝,严重时会导致驾驶人短暂入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车出行前,应保证充足休息和睡眠,切勿通宵熬夜后驾车,尽量减少在午间、后半夜等容易犯困的时段驾车出行。驾车途中,连续驾驶4小时应到安全地点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如行车途中感觉疲倦困乏,应及时开窗通风、停车休息。夏季出行可以提前准备提神醒脑、防暑降温用品,防范疲劳驾驶。

链接

疲劳驾驶怎么处罚?扣多少分?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属于疲劳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9分。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3分。

如果因司机疲劳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司机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