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7月27日消息(记者杨贇 实习生李婷婷)7月26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贵州公益林建设管理的难题,有针对性地对公益林经营管理进行“松绑”。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实习生 李婷婷 摄)
据了解,公益林经营方向主要是发挥生态效益,在采伐和经营利用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农民自主经营的空间较窄。由于历史原因,贵州省公益林建设管理存在面积占比过大、区划不够科学和林分质量退化等难题。鉴于此,《实施方案》作出相关部署。
具体来看,《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公益林区划。依法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推动公益林与天然林并轨管理,加快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占比,允许对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
同时,有序开展公益林采伐。公益林的更新性采伐一般按照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增加2个龄级执行。此次改革突破更新性采伐年龄的限制,对人工起源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成熟林、过熟林和地方级公益林有序开展更新性采伐,有利于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实施方案》支持鼓励公益林合理利用。允许林下、林间、林缘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鼓励支持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林木生物质利用等绿色富民产业。支持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内规划合理利用区,发展自然教育、科普宣教、休闲健身等业态。支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发展林业碳汇,支持并持续优化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
贵州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洪成发言(央广网实习生 李婷婷 摄)
“我们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协调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组织开展省级试点,推动配套政策的制定,为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林业部门新贡献。”贵州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洪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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