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带孩子到北海道旅游的中国女性,因为咬了一名日本女性的手,结果遭到了日本警方的逮捕。
之所以,我今天要把这一事例拿出来聊一聊,并不是为了批评那位中国人女性,而是想告诉大家在日本旅游、生活的法律界线。
这一事情发生在7月19日傍晚,一名47岁的中国女性带儿子在北海道小樽市旅游,在小樽市的朝里火车站站台上候车时,10岁不到的儿子干了一件事:拿起小石头扔站台上的自动售货机。边上的一位40多岁的日本女性见此情景,拿出手机拍,结果,这位中国人母亲冲过去与日本女性争吵起来,并咬了这位日本女性的右手。
于是,这位日本女性打电话报警,说“遭到了外国人的暴行”,警察赶到后,将这名中国女性以“暴行罪”逮捕。
小樽市警察署公布的消息说,这位中国女性在接受警方的审讯时表示:“可能是碰到了手,但是我没有想过要打她。”
事件发生地——小樽市朝里车站
这一案件是在7月27日被日本媒体报道的。我看到这一条消息,能够理解作为母亲保护儿子的本能。但是,也想到一点,中日两国在法律的定性与量刑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如果仅以中国式思维来判断自己的行动,往往会酿成大事,这是我们中国人到日本旅游时必须要注意的问题。
日本的法律是“以性质定罪“,而不是“以量定罪”。譬如,在中国的超市里偷一只面包,大多数的中国人会认为,就一只面包,能值多少钱?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这也要抓,监狱都关不下。而在日本,在超市里偷了一只面包,虽然只值几个钱,但是性质就是“偷盗”,偷盗就是“偷盗罪”,与偷盗金额多少无关。而一旦触犯“偷盗罪”,那就要被逮捕,没有“批评教育一下”这种灰色地带。
那么,我们来看这位中国女性咬了日本女性手这件事。在中国,大家会把它看成是“两个女人动手吵架”,警察到场,劝开就行。但是在日本,动手一方不管多有理,其行为就是“施行暴力”,所以,咬了日本女性的手,就触犯了“暴行罪”。如果手被咬出了血,那还要另加“伤害罪”。
那么,触犯了“暴行罪”,要遭到如何的处罚?
根据日本《刑法》第208条规定:“施暴者如果没有对他人构成伤害,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
那么,“暴行罪”包括哪些内容呢?
首先是对身体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脚踢、嘴咬、扔东西等。另外,利用声音、光、热、冷气等对他人进行伤害,也属于“暴行”行为。
那么,上述暴力行为如果对他人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了伤害,譬如出血、精神抑郁等,那就构成了“伤害罪”。
上升到“伤害罪”的话,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日本《刑法》第204条规定:“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者,处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这就是我们看不到日本人在公共场合里打架的根本原因,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一法律的边界线。
看了以上的日本刑法内容,再来看“中国女性咬了日本女性的手”这一案例,就会觉得这不是一件小事。
所以,到日本出差也好,旅游也好,冷不丁地会遇到一些摩擦,这种摩擦不管是日本人与中国人之间,还是外国人之间,只要一方报警,动手者就会进监狱,这是大家必须切记的一条红线。
还必须提醒大家一点的是,在日本,民事犯罪与刑事犯罪是不一样的,你挖了别人的墙与打了别人的一记耳光,性质是不一样的,前者属于民事犯罪,即使被逮捕,也不太会影响外国人在日本的居留签证。但是,一记耳光属于刑事犯罪,那么,外国人有可能会被剥夺在日本的居留权,会上日本出入境管理厅的黑名单。
那么,一旦因为自己的冲动伤害了对方,尤其伤害的对象是日本人,那该怎么办?
记住一个时间,那就是72小时。
嫌疑人因触犯刑事案遭到逮捕,警方在72小时内必须作出起诉,或是不起诉的决定。而
在这72小时内,只有一个人可以见到嫌疑人,那就是律师。
律师可以与受害者交涉,通过经济赔偿和道歉等方式,寻求和解。也可以与警方交涉,以罚款代替起诉处分或者寻求轻一些的刑事处罚。
即使嫌疑人不懂日语,也可以通过朋友或向警方表达寻求法律援助,寻找律师的强烈愿望。
在雅虎网站上的这一条“中国女性咬日本女性手”的新闻上,有许多留言。有些留言比较过激,但是,我看到有一条留言比较中肯:“中国女性与其阻止日本女性拍摄,还不如教育自己孩子不要损害公物更为重要。因为涉及儿童保护,可以要求日本女性删除视频,但是过于保护自己的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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