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高校博士生小李通过网店寻找了一个“代写论文”公司,前后支付了7.5万元希望写手帮忙完成其毕业论文。最终,小李称因论文质量差未通过导师审核,致使无法提交盲审。小李一怒之下将代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全部费用。近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据7月28日红星新闻报道)

小李上法庭控告对方,意味着自己学术不诚信的行为被曝光。但小李的愤怒行为可以理解,毕竟,花了7.5万元的论文没通过,学位没拿到,不排除其怀有“哪怕自己被曝光也不放过代写公司”的决心,而非有人认为的“智商”问题。

代写的论文没过导师这一关,更不谈盲审,基本可以判断这是一篇劣质论文。为什么代写公司一再要求加钱,却拿出如此差的论文交差呢?根据以往的一些案例,是可以解释通的。

其一,论文并非写手原创,而是把其他论文相关内容七拼八凑放在一起,没什么质量;二是,相关费用代写公司拿了绝大部分,只有小部分到写手头上,写手不可能真正用心;其三,很多代写公司就是连蒙带骗的,拿准了学生不敢报警、不敢上法庭的心理。

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发现,不少网友发帖讲述了自己被论文中介和写手坑骗的经历。有网友表示,“写的东西完全是生搬硬套,和题目相差甚远。”还有网友甚至被对方威胁,“他说退钱了就要发文件给学校举报我。”

专家介绍,论文代写行为是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违反学术诚信和公序良俗原则,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系无效法律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无效法律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学生可以采取诉讼手段要求商家退款。

在此案中,原告要求被告全额退还费用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原、被告对于合同无效均有过错,部分支持37500元。原告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一些人表示,博士生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写手还赚了一大笔钱,感觉没有彰显正义。但我们要注意到,这是民事诉讼,只谈退款的问题——能不能退,应该退多少。

在新闻中,法官认为,代写论文被教育部明确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并严厉打击,对参与购买、代写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依法予以撤销。那么,不排除法院会向有关学校通报相关情况,让他们依法依规对相关学生进行处理。

教育部2013年开始施行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等作假情形,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且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如果是在读学生,所在学校可以将其开除学籍。同时还规定,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属于在读学生的,可开除学籍;属于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就是说,购买者和代写者如果都是学生,双方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所以,我们还是欢迎这样的“自投罗网”,既可以暴露违法违规人员,让他们接受处理,同时,这对他人也是一种警示。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