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发生的事情,董宇辉正式离职,新东方(东方甄选)与董宇辉(与辉同行)彻底分手。
我其实对两者:新东方,董宇辉,都没有过任何接触,但新东方和头牌主播的彻底分手,让我想起了前两年发生的李子柒事件。
两个事件背后的本质,都是主播火了之后,与所属公司产生分歧,最后的结果,都是以公司向主播妥协结束。
两个事件都说明一件事,直播自媒体行业有其独特性。其行业特点更接近影视行业,而不是互联网。
在影视行业中,有个名词,流量明星。一些流量明星的片酬,甚至可以拿走制片成本的八成。
我仔细看了一下俞敏洪对董宇辉的安排,从传统公司的角度看,俞敏洪确实非常厚道,基本上把董所产生的利润都送给了董,但字里行间,新东方的思路仍然没有转变。
俞的内在核心,始终是企业主的思路。思路不变,新东方将来就不会有任何前途。
即使新东方仍然能够幸运捧出新一代的名主播,但下场和今天的董,不会有任何区别。
因为在媒体行业,明星的个人品牌效应太大了。用传统思路经营媒体公司,注定不会有任何好结果。
影视行业的那些公司,当流量明星要求八成的制片成本时,心难道不痛吗?
但为什么他们肯?
因为他们了解,这就是市场,生态。
虽然流量明星是公司投入了巨大资金捧起来的,但流量明星一旦起势,品牌的价值,就属于个人,而不是公司了。
即使企业对相关品牌进行了注册,也没有用。因为人心是无法注册的。
这种媒体行业的特殊性,不仅仅中国如此,美国同样道理。
小罗伯特·唐尼在一部电影中的片酬,就高达一亿美元。
新东方如果搞不懂这点,根本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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