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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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承包的工地因需要沙子,张某用自己的车辆帮刘某往返运送沙子,二人明确每趟按照100元进行结算。运输期间张某驾驶的卡车与他人相撞并致他人死亡,请问张某经交警见证赔偿受害人家属后,能否要求刘某向其返还赔偿款

也迪律师解答

也迪律师解答

本案中,刘某承包的工地约定张某往返运送一趟沙子按100元计算给付,后张某便驾驶自己的卡车给刘某的工地拉沙,期间与他人发生碰撞,造成案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所规定的劳务关系本质上是关于雇主侵权责任的规定,雇佣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受雇人只要提供了劳务,即使没有实现雇主想要的结果,雇主也应当支付劳务报酬。雇佣关系的重要特征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身份上的支配与从属关系,雇员需要按照雇主的指令完成工作,无独立性。而本案双方约定运送沙子往返一趟按100元给付,张某承担的是将沙子从刘某指定地点运输至工地的义务,其余费用刘某不予承担,100元本质上属于运费,故双方属于运输合同关系,张某向刘某行使追偿权无法律依据,二人之间不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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