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讯)近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发布的一则处罚信息显示,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飞利浦中国”)生产的一款超音波美肤滋养仪,在抽检中,被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判定为不合格,飞利浦因而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计罚没超25万元。
《快消品》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了解到,在2023年6月上海市监局组织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飞利浦中国生产的飞利浦超音波美肤滋养仪,型号为SC2800的产品,经抽样检测后被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判定为不合格,原因系其结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706.1-2005和GB 4706.15-2008 第22章要求。
飞利浦创立于1891年的荷兰。在1985年时,飞利浦进入中国市场。而今,中国已经成为飞利浦全球的第二大市场,业务占比达13%-15%。飞利浦中国成立于1990年8月,注册资本5620万美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提到了,今年3月时,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飞利浦中国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在2016年,飞利浦中国委托东莞市雅思电子有限公司生产了480台涉案美肤滋养仪,进货总价为7.37万元。同年9月,飞利浦中国向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涉案产品100台,销售总价为7.09万元,剩余380台待销售存放于仓库内。而参照已销售的100台涉案产品单价及价格调整说明,这当中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20.45万元,违法所得为4.64万元。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认定,该生产、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由此对其处以罚款20.45万元和没收违法所得4.64万元,合计超25万元,及没收不合格的飞利浦超音波美肤滋养仪(SC2800)380台的行政处罚。
目前,飞利浦天猫旗舰店未发现有涉事产品在进行售卖。然而截至7月29日,在不少淘宝个人店铺中,当前仍有飞利浦超音波美肤滋养仪(SC2800)产品在售卖中,且宣称产品“使用了500万赫兹高频超声波,以及微震动按摩头,与乳液、面霜、面膜搭配使用,能较大提高肌肤吸收力”。
当前家用美容仪产品涉及的标准主要包括:《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皮肤美容器》(GB/T 36419-201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15-2008)。近年,针对美容仪产品的投诉频发,在新浪微博旗下黑猫投诉平台,有关“美容仪”的投诉超过4000条,集中于产品不合规,比如出现漏电、使用后过敏、脸部破皮出血等。
监管部门也多次对产品违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治,频频发布最新法规规范美容仪的生产与发售。随着相关法规相继实施,以及美容仪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家用美容仪不仅需要在美容方面的产品质量,安全性更应该被摆在首位。企业需要合规经营,严把质量关。本次事件是否会对飞利浦造成进一步的影响,还有待观察。(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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