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黑文旅函〔2024〕203号)文件要求,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我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进行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9日-8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实名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452-2796705。

附件:齐齐哈尔市2023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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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齐齐哈尔文旅、鹤城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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