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24日,凌晨1点30分,吉林白山市洮南的一场罕见凶杀案打破了夜的宁静。案发地点位于洮南神经精神病医院东30米处的土地局楼前沟内,死者毛某某,43岁,是该医院的护士。
她于前一晚8时前往市医院帮助妯娌接产,结束后独自一人骑自行车回家,却不幸在途中遭遇不测。现场惨不忍睹,死者身上有多处刀伤,且遗体裸露,路面仅遗留一枚钮扣和一条断裂的项链,未留下其他可供侦破的线索。
此案尚未平息,同年9月1日,又一起恶性案件发生。永康街道6委47组的居民梁某某在自己家门口被残忍杀害,同样身中多刀,上身裸露,裤带解开,手上的戒指被抢走。
几乎与此同时,市区东加油站附近,37岁的妇女李某某也被扎成重伤,昏迷不醒。三起案件性质相似,手段残忍,引起全市震动,人心惶惶。
洮南市公安局迅速行动,将此系列案件定为挂牌督办案件,并得到市政府和白山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亲自过问,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亲临现场指挥。全局干警动员,制定详细方案,研究侦破措施,一场紧张而艰难的侦破工作全面展开。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几起案件内在联系紧密:犯罪性质均为侵财、流氓目的;犯罪对象均为单身妇女,且选择时机作案;伤及部位相同,均刺扎后颈部;凶器类型一致,刀口宽度相近;作案时间均为夜间,且作案手段残忍,不计后果。
这些共同点为并案侦查提供了重要依据。
警方成立了侦破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他们组织警力在市区内开展摸底排查,深挖细查;在易发案区域内排查相类似案件,采取以案连人、以人连案的方法,挂靠“5·24”和“9·01”案件。
其间,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26次,集中警力300余人,走访群众1万余户,全面排查符合条件的对象78人,其中审查对象36人,刑事拘留重大嫌疑人3人。
然而,就在侦破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古城人民准备迎接节日的时候,12月29日,大旅社胡同里又发生了一起抢劫伤害案。紧接着,1998年1月17日晚,光明办事处2委19组的居民翟某和机关印刷厂职工李某在半小时内先后被扎伤。这三起新案件无疑给古城节日的气氛又增添了一层阴影。
警方通过询问被害人,刻画出犯罪分子的特征:30来岁,身高1.7米左右,体形较瘦,大眼睛,瓜子脸,戴一顶毡绒帽,身穿一件半截深色棉衣。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决定将这些新案件与之前的“5·24”和“9·01”案件并案侦查。
1月18日,局长尹安廷主持召开紧急会议,调整警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从1月18日起,300余名警力全部投入到社会面和居民区,在全市撒开了一张严密的防控网。经过几天几夜的连续奋战,1月21日晚9时30分,兴隆办事处4委29组居民刘某某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持刀抢劫。幸运的是,正在此地夜巡的兴隆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经过激烈搏斗,将案犯范云鹏擒获。
抓住范云鹏后,警方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经过比对和审讯,确定范云鹏与“5·24”、“9·01”以及“1·17”系列残害妇女案有重大关联:作案凶器相同,侵害对象均为骑自行车妇女,作案时间均为夜间,且发案部位均在街路及胡同内。种种迹象表明,范云鹏可能就是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
警方决定把“1·21”案件与之前的多起案件并案侦查,并围绕范云鹏开展工作。首先,警方对范云鹏家进行搜查,查获了犯罪物证;其次,对范的家人、亲属朋友进行正面接触,搜集相关证据;同时,对范云鹏展开审讯攻势。
在调查走访中,警方了解到范云鹏经常夜不归宿,有时很晚才回家。他4年前在汽车配件厂下岗后,曾从事镜片及玻璃制品装潢工作,但近二年已不再从事此行业。他平时喜欢赌博和玩电子游戏,经常因为游手好闲、有钱就赌而受到妻子的责备。
在审讯期间,干警从范家搜出了制作匕首用的刀坯。1月22日上午,市局组织“1·17”案件被害人对范云鹏进行辨认,指认他就是“1·17”案件的作案人。经过紧急会议决定,警方对范云鹏进行突审。
1月22日,经范云鹏交代了“1·17”两起杀人案及1997年12月29日大旅社胡同王某被抢劫伤害案的犯罪事实。然而,他对于其他案件却闭口不谈。警方在认真分析范云鹏的心理状态后认为,他是在避重就轻、企图蒙混过关。
1月23日上午,专案组成员又了解到范家以前有过类似“9·01”李某被害现场遗留下的刀。这一线索更加坚定了审讯人员一定要攻破范云鹏的信心。当晚,审讯继续开始,且步步深入。
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范云鹏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最后如实交代了“5·24”杀害毛某某以及“9·01”抢劫杀害梁某某、杀伤李某某的全部犯罪事实。
至此抢劫残害妇女案终于告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