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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3名男子携带电鱼工具
潜入合江县福宝镇某河流
实施非法捕捞(电鱼)
被热心村民举报+拦住
7月24日晚,白鹿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福宝镇燕口村河段有人正在用电瓶工具电鱼。
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河边隐约有光亮闪烁,听见有村民在喊:“站到!不准电鱼!”“不准走”!
靠近发现,2名男子正在河中利用电瓶电鱼,另有1名男子在岸边收拾渔获物兼“放风”,岸边热心村民正在制止电鱼人员。
在周边村民的帮助下,3人违法犯罪行为被当场制止,现场查获作案电鱼工具1套和渔获物若干。经讯问,嫌疑人杨某某、陈某某、胡某3人对使用电瓶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陈某某、胡某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感谢热心村民和群众
共同保护好大家的绿水青山
网友热评:还放电?敢电鱼?走得脱马脑壳!
警方提醒
电鱼是一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捕鱼行为。由于电鱼对渔获物没有选择性,在操作过程中,其扩散电流形成的电场会给水域中鱼类、鱼类幼苗和鱼类饵料生物带来毁灭性打击,同时遭电击但未能捞取的鱼类沉入水中腐烂后,对渔业水域也会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在禁渔区或是禁渔期内使用禁止工具、禁止方法进行捕捞活动的,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广大市民切莫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如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泸州警队 执着守护
平安泸州 使命必达
发布/泸州公安新媒体
策划/C 审核/邹佶宏 审定/谷川
本文@平安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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